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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金台书院 |
2008-01-14 tripdv.com |
金台书院位于崇文区西部,崇文门外东晓市大街203号。它是清朝中叶(1750年)在京城建立的一所书院。 金台书院的前身系降清明将洪承畴的私宅--洪庄。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京兆尹钱晋锡在宛平、大兴分设义学,收孤寒生童就读。宛平的义学择地长寺,大兴的义学僦屋洪庄。后宛平的义学并入洪庄,名“首善义学”。从此,恬静的庄园有了琅琅读书声,成为京师义学的所在地。 首善义学创办之初,只租了洪氏庄园的一部分房舍,后京兆尹施世纶想买洪庄的空地,将义学扩建为书院,但当时洪庄主人洪承畴之孙奕沔愿意献地办义学,康熙皇帝看了奏折,对奕沔在为嘉奖,并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特赐御书“广育群才”匾额。对此,奕沔只好同意。首善义学于是增建了学舍,扩大了规模。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式改名为《金台书院》。清朝设立书院,最初在各省省会所在地,后来各府、州、县也相继设立书院。金台书院设在京师,故闻名全国。 金台书院隶属顺天府官署管理,所收学员主要是京师和各省准备参加会试、殿试的举人和贡生,但顺天府的童生亦可就读。书院主持人多为有名之士。康熙年间举人王源,雍正年间进士陈兆苍都曾做过金台书院的院长。书院设院长、学副、上舍等名额,并聘有主讲。除官课外,每月还有师课(指书院定期聘请一些学者讲课)。教学内宾主要是习作八股文,临摹法帖,有时也讲授一些经书义理。每逢朔望之日,京兆府尹常亲临考场监考,对考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膏火”(即灯火,比作灯油费,多指求学费用)奖励,作为就学的资助。书院如发现人才,则立即上疏推荐。这种破格以求的精神,说明书院为清朝培养和物色人才的办学目的是很明确的。 1984年5月被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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