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建圆明园 140多年前,有“万园之园”美誉的中国圆明园,毁于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的两次劫掠、焚毁。从此,北京西北郊的这片断瓦残垣,穿越时空,刺痛着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心。 法国作家雨果曾赞叹圆明园是人类的一大奇迹,一个近乎超人的民族所能幻想到的一切都汇集于此,时光的流逝又将会使这一切属于全人类。但是这个奇迹,却成了记录一段屈辱历史的载体。火烧之后再加上百年动荡,圆明园作为物的东西早已不复存在了,其一百多年命运浓缩的是中华民族的沧桑。有学者指出,圆明园的本质是一种历史精神,这种精神早已回荡在中华民族的血液里了。 浙江某企业近日发布消息,将筹资200亿元,耗时五年,再造圆明园,初步规划占地面积350公顷,与圆明园一般大小。此举引发热议在情理之中。其实早在两年前,就有专家提出要在圆明园建遗址公园,同样引来了纷争。 单纯从企业的发展模式看,确定投资经营方向属于企业行为,只要不有悖于国家法律,无可厚非。但是350公顷的占地,200亿元的投资,已经超越了企业的管理范畴,没有当地政府的批复和支持,如此大的项目是不可能上马的。其次,建筑物化身为景观,取决于特定的景与情,也就是独特的人文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模仿复建的只是外形,移不来内在的神与魂。这也是70的主题公园经营欠佳的原因之一。从另外的意义上来说,圆明园承载着太厚太重太痛的历史,不宜完全商业化,更不适合以娱乐的心态面对它。异地复建圆明园,决策者会想出很多条理由,却没有考虑公众的历史情感。 历史也好,艺术也罢,任何辉煌都是创造出来的。再现,只能是嚼前人留下的馍,了无新意,也缺乏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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