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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云南游记泸沽湖(二)摩梭女儿国(组图) |
2008-06-27 sina.com.cn |
摩梭族的老祖母 摩梭人早已不再原始,被商业化的村民懂得赚钱才是硬道理 很难得的摩梭美女的眼神 摩梭人的猪膘肉(琵琶肉) 摩梭族实行走婚制度,采取男不娶女不嫁的形式,男女终身都住在自己的 母亲家庭里,无论男女长到十三岁都要实行成人礼,成人礼的仪式上,左 脚踩着猪骠肉(猪骠肉是财富的象征,家里囤积的猪骠肉越多就表示越富 有),右脚踩在床上表示丰衣足食。女孩子从此有了自己的花屋,祖母也没 有权利进入她的房间。而男孩子要睡到草棚里,但是他已经有了走婚的权 利。摩梭采取向他(她)心爱的人传达他们的爱意,如果对方接受了感情 ,双方便可以交换信物,男青年便可以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入姑娘的花 房,天色不亮就要离开。有走婚关系的男女之在夜间相聚,白天装作若无 其事。当女方同意为对方生孩子后,便可以为其生子,若女方有了小孩走 婚关系就定了下来,当孩子满月时,男子便站出来承认是孩子的亲身父亲。 从此孩子由母亲抚养称为祖母,男子称为阿舅。两人有了这种“阿肖”关 系后,便不能再同时结交多个阿肖。双方如果在今后的交往过程中,感情 破裂标志着走婚关系的结束。(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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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1d60a701000aif.html350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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