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价搜索 > 旅游景点 > 游记 > [游记]盘山归来 |
[游记]盘山归来 |
| 2008-05-22 sina.com.cn |
|
盘山归来----5A景区旅游安全竟如此! 2007-11-24 13:15:29 大中小 标签:学习公社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投 诉 状 被投诉人:中国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投诉人:张志荣(游客、受害人) 投诉理由:被投诉人在2007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严重违反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87]城建字281号》第二十五条(风景名胜区要加强治安、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游人的安全;对险要道路、繁忙道口及危险地段要定期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在危险地段及水域要设置安全标志,做出防范说明;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开展游览活动)以及《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无视游客生命安全,唯利是图。对频发人身损害事件不积极救助、上报、整改和赔偿,对自身违规责任百般抵赖、推托,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和放纵自己过错的行为,已构成严重侵权。 主要事实:位于天津蓟县的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虽然山不算高、水不算深、名气不算大,但是摔人的本事可是不小。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笔者真实地感受到了它“暗藏的凶险”。 五月四日中午12:00时左右,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先后有三人在同一地点从“挺拔、雄伟、陡峭”的山坡石阶上滚下(重伤)。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也上演了游客之间相互同情、救助的一幕幕,就是未见盘山景区当局知耻而后勇、亡羊补牢、救死扶伤的一幕幕。 更令人气愤的是:五月六日上午10:00许,笔者再次到出事现场调查取证时,从索道工作人员口中惊奇获知,刚刚还有人“滚石阶”,五月五日也发生过两起(伤者必经索道下山),但他们的领导竟不无得意地说:“盘山的石阶远不如泰山险,经常摔人是因为修得太好了”。(游客一上台阶就兴奋、撒欢。笔者按) 从中不难看出:盘山石阶“咬人”的真正原因是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疏于安全管理、漠视生命、急功近利之所在(伤者乘索道下山还要先买好票,却不见下站有人接应,更不见担架和救护医生)。 游客不禁要问:盘山石阶到底摔过多少人?还要再摔多少人?还能摔死多少人?
|
|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b2a58b01000dj0.html274阅读 |
游记文章由机器自动选取,来自其它网站,不代表票价网观点。 |
网友评论: |
| 共0篇回复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