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短期商务签证须知] <申请材料> 1.两份短期签证申请表,每表贴一张近期2寸彩照。可用英或法文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 2.护照,并且在签证有效期后仍三个月有效,照片身份页复印件—份(A4纸)。 3.中国雇主的正式介绍信(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的职务、访问目的及回国担保并翻译为英或法文),副本营业执照原件并留下其复印件一份和译文一份。 4.卢方单位的邀请函,并注明:*预计的逗留期限*逗留的目的和行程安排。 5.经济担保(在邀请信或担保书,或以其他形式写明)。 6.由邀请方或雇主出具的已购买境外申根国家的英文医疗保险证明,(保险费用包括:医疗紧急救治费用,医院治疗费用,运送回本国的费用。人民币保险额相当3万欧元,该保险可以待使馆通知获准签证后出示)。 7.一旦获得签证同意,若使馆要求出示中卢往返机票(往返日期必须得到确认),请在机票上注明:不许转让、不许更改行程、不许补偿。即英文的:Non-END,Non-RER,Non-Refund。如果机票不符合上述要求,使馆有权拒签。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也有权要求提供经翻译的材料。 <签证费> a.申请短期签证费用(90天以内):360元人民币 b.申请长期签证(91天以上)的费用为:510元人民币 (如果被拒签,申请费用一概不退回) [卢森堡个人旅游签证办证须知] 目前卢森堡大使馆不受理个人旅游签证。 <联系方式> 卢森堡大公国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东城区内务部街21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135937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中国所有地区申请者需直接前往北京领取申请表申请签证。 注: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的主管部委/单位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者须亲自前来申请。 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面谈,也有权请其在返回中国后面谈。 此类电话至少提前两周来本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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