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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昆明下起了雨。记者随同检查组成员,来到云南省中国旅行社,检查导游培训、计分制管理及导游报酬机制等有关问题。 云南中旅总经理胡凝介绍说,全社38名导游,都与旅行社签了合同,享受养老、失业、医疗、人身等保险。导游在实习期间,基本工资每月400元,转正后工资随之调整,其工资构成是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导游上团有补助,从每天6元到50元、80元不等,日语普通话团队补助低,法语、德语等语种补助高。对导游的培训,一般在旅游淡季进行,这项工作一直进行。自从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导游计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后,旅行社就组织导游学习并将规定张贴在办公室。 据昆明市旅游局王光华局长介绍,从今年2月份起,昆明市实施了导游计分管理制度,3024名导游已全部配发了副证。有关部门对全市各重要景区(点)及全市机场、火车站、旅游商店、餐厅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抽查。截至5月7日,共检查旅游团队3680余个次,检查导游员3800余人次,查处违规导游65人次,对12名违规导游按计分制管理进行了扣分。经过市场检查,导游计分制度已得到严格执行,收到良好效果。目前,昆明市导游上岗带团不佩证、不打团旗等违规行为已基本根除;无证上岗、无证带团、假证带团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导游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 昆明市整顿旅游市场工作的最亮点,是旅游专职执法队伍的建设。在旅游景点,时常能见到身穿统一制服的旅游监察大队成员,他们的身影,对“野导”是一种威慑,对不遵守规定的导游是警告。昆明市早在1996年就成立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当时核定编制为60人,有15人的经费由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1998年创建优秀旅游城市过程中,又成立了旅游监察大队,编制定额20人,经费由财政拨款。去年市财政给质监所和旅游监察大队拨款数额分别为112万元和62万多元。同时,政府每年拨款10万元为监察大队和质监所支付办公场所租金。目前,昆明市专业质监人员全部参加过省旅游局、省法制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全部人员拥有行政执法证。先后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市场检查制度、投诉管理制度;设立公布了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对游客投诉有登记、有分析,并及时处理,处理完后整理归档。1999年、2000年、2001年分别受理游客正式投诉173起、97起、131起,结案率为100。在历次的黄金周期间,受理游客投诉率也在90以上。昆明市旅游管理部门还与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共同建立了旅游联动机制,制定了应急受理制度和应急受理预案,配备了较先进的设备,以备紧急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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