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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湖北全面规划洪湖湿地 养花日记 |
2008-06-10 hainet.cn |
您的位置:海网博客 >> 论坛 >> 养花日记 >> 查看帖子 字体: 小中大 湖北全面规划洪湖湿地保护 蓝绫仙子 发表于: 2006-8-31 21:52
近日,湖北省林业局吴先金局长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冒着酷暑,在荆州市人大副主任孙贤坤、荆州市政府副市长程雪良的陪同下,视察了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地调查了洪湖湿地保护示范区、蓝田开发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并就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洪湖生态建设会议纪要》,开创洪湖湿地保护新局面提出了要求。 吴局长指出,洪湖是湖北最大、全国第七大天然淡水湖泊,是享有盛名的革命老区,洪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典型的湖泊湿地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水禽栖息地。省委、省政府对洪湖湿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撤销原洪湖渔业管理局,组建新的洪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变多家管理为一家管理,省编委行文明确了洪湖湿地保护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 新组建湿地保护局是工作的一个重要转变,这是一个集管理、建设、科研为一体的机构,其责任重大。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林业部门管理湿地、保护湿地的新经验、新办法。 吴局长要求,当前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把湿地保护区管理局的内设机构建起来,争取在七月底前完成科室人员的上岗到位。洪湖湿地保护局要在搞好湿地保护管理的同时,要把开发利用拿在手上抓,要做好湿地旅游的综合规划,做好湿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营销,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湿地局经营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今年要争取达到300万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根据资金情况,量力而行,先易后难。今年湿地保护局要先将办公楼建起来,还要配备一艘工作船、两个冲锋舟,修建一个专用码头。 吴局长强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代表政府进行湿地保护的行业管理。荆州市林业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工作,洪湖湿地保护局要依靠市林业局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和项目的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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