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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新马泰游记之十五购物新加坡 |
| 2007-09-05 teacher.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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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泰游记系列:1、2、3、4、5、6、7、8、9、10、11、12、 13、14 2006年7月24日(二) 购物新加坡 然后导游带我们去购物,去的地方包括珠宝展示中心、烟酒免税商店和百货商店。车上,导游给我们介绍了新加坡老人幸福的晚年生活,不需要子女的赡养,而喜欢去世界各地旅游,当然这都得益于新加坡的高国民收入和高福利政策;还给我们介绍了新加坡珠宝的特色,说到了亚洲最大的珠宝切割中心、亚洲最大的免税商店,然后是珠宝的特色跟泰国、斯里兰卡、香港珠宝特色的比较,说得我们心都痒痒的。因为耳闻新加坡严厉的法律制度,导游说到了美国一个小男孩在新加坡违规遭受鞭刑、连克林顿总统写信求情都没用的经典案例。导游介绍说,新加坡的鞭刑适用于触犯刑法、民法中某些法律的7岁至50岁的男性。女性犯了同样的法,可免判鞭刑,但要用其他刑罚替代,比如说监禁。按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判以鞭刑要使用特制的小号刑鞭,鞭挞的力度也须相应减轻。鞭刑按犯法程度不同分为几个等级,最少打3鞭,最多打15鞭。被判鞭刑的犯人要经过医院体检,确认身体健康后才可执行。犯人要脱光衣服,被绑死特制的刑架上,在法官、律师、医生共同在场监督下,由专门的行刑人执行。张胖胖特别说明,这种鞭刑可不是像妈妈打孩子那样会手下留情,几鞭下来,犯人屁股就会皮开肉绽,终生“受用”!因为鞭伤虽能治愈,但疤痕却将永远留在犯人的身上,尤其是给犯人心理上造成的恐惧感也将伴随他的终生。刚刚说的那个美国男孩,也就十几岁,在我们这边还属于未成年人。他因为刻意破坏新加坡的公共设施,被新加坡最高法院判为鞭刑,要打这违法的美国人五鞭子。美国的媒体认为鞭刑太残忍,连克林顿总统出面说情也只减少两鞭子,弄得美国人很反感,说新加坡是“家长式统治”。 听了这一段介绍,使我们在心中对新加坡的信誉度又无形提高了很多,导游更是承诺珠宝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调换承诺,所以后来人人才会在珠宝中心大买特买一种幸运转转转的生肖项链,六七百块一根,人人都觉得像捡了个大便宜——因为香港同样的款式至少要贵上一倍!(后来我们到了马来西亚才一个个后悔得要死!回国后带了一个星期,几乎人人的项链都氧化发黑,我们更是连呼上当!)老婆也买了两根,一根是留给妹妹的。烟酒商店我没有下车,因为自己不吸烟,也不想带烟回国。百货商店面对琳琅满目的各种电子产品,真是看花了眼,也有很多的药物、药油。听说红花油、白花油的原产地的确是新加坡,所以这里卖的红花油、白花油应该是正宗的,但是最后我还是精挑细选了一瓶狮子油,毕竟新加坡是狮城嘛,以象征物命名的药物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在新加坡短暂的一天左右时间里,我们人人购物花的钱并不比泰国少,而且个个都心甘情愿的——这完全得益于导游巧舌如簧的介绍,虽然被骗,但我心里还是非常佩服那个导游的,真是好本事啊,不愧是给国家领导人做导游的! 去马来西亚边境的路上,张胖胖还最后向我们推销旅游纪念品,她说这是新加坡旅游局推荐的商品,还宣称她是在为司机推销,因为为我们开车的司机很辛苦,工资也很低……她不容质疑地要求我们每人至少买1件,多买不限。这些纪念品共有5个品种,都被包装在精美的礼品盒里,其中有打火机、会唱歌的锡制鱼尾狮模型……,其他几个实在想不起来了,都隔了一年了嘛,价格一律70元人民币一件,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小纪念品的质量的确不错,但价格实在太贵了,后来是我们几个老师拼起来买了几套,每个纪念品十几块钱也就无所谓了。 在新加坡这一天时间里,张胖胖还见缝插针地挤出时间教了大家几句马来语。马来语是新加坡的官方语言之一,我觉得很有趣,时隔一年,依然有比较深的印象:女士——胖胖,男士——短短,吃饭——茅坑拉屎,要——猫,不要——大猫,谢谢——带你妈看戏,不谢、不谢——三八、三八。所以啊,张胖胖其实一点都不胖,形象还是蛮不错的,就像我们常见的公司的那种白领的职业女性,不过她的嘴巴实在是太厉害了! 阅读全文 | 回复(1)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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