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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折戟沉沙武夷山——反馈篇 |
| 2009-01-06cncn.com |
折戟沉沙武夷山——反馈篇 《折戟沉沙武夷山》一文(http://www.ctrip.com/community/itinerarywri/1116806.html) 的结尾附言中我曾写道:“这篇文章接下去应该是‘五、反馈’、‘六、结局’等,这样整个故事才会完整。等我收到政府部门的投诉反馈、处理结果什么的,我再接着写。”现在,我的投诉信已经在政府部门间漫游几个月了,也算有了一些反馈,先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 武夷山市政府 我于9月4日将投诉信发给了武夷山信息网的《市长信箱》,网站的返回页面一直出错,没有收到投诉件的编号和验证码,也就是说对方是否答复、答复什么我都不知道。于是只好向南平市政府投诉。 二、 南平市政府 9月22日向福建省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信箱》投诉,诉求件编号为08092200005。一个月后,我查到了回复: 尊敬的小陈游客: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武夷山的厚爱,关于您在华东第一漂发生翻船造成财物损失及一位游客手臂脱臼一事,我局极为重视,联合安监,海事等相关部门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到漂流公司调查处理,经初步调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调查过程中,漂流公司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我局已与漂流公司负责人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我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一责令漂流公司全面停业整顿(已停业整顿);二对护漂的当班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三要求公司将积极采纳游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给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武夷山市政府办于2008-10-24 08:05回复) 而在这期间,我在网络上搜索到了武夷山市政府对我的投诉的答复。让我惊异的是,两级政府的答复竟然一字不差!难道这两级政府合署办公?于是针对这一投诉处理之事,我向南平市政府的《市长信箱》再次发去了投诉,这算是“不满投诉处理的投诉”吧。 三、 南平市政府 投诉标题:对诉求件编号为08092200005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投诉内容: 1、投诉时留下了电子邮件,为什么不通过邮件答复、联络投诉人? 2、我们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我们对武夷山市的处理意见不满意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我们的情况特殊,我们是受到了人身伤害之后才造成财产损失的,所以我们觉得这样处理是不够的,应该要有赔偿; (2)、“华东第一漂”发生这种游客财产奇异消失的事不是一次两次了,恐怕十起二十起也不止了吧?为什么这种情况漂流公司心知肚明、束手无策,武夷山市市政府也毫无办法呢?我不知武夷山市有没有配置公安局,也许“市情”不同,不敢乱建议。 3、南平市市政府给出的答复与当时向武夷山市投诉时得到的答复一字不差,是否表明南平市市政府的意见和武夷山市的意见一模一样?是否暗示即使向福建省省政府或者国家旅游局投诉也是结果一样,都会像南平市市政府一样不作为? 4、一字不差的答复要化一个多月才能让投诉人见到?没关系,我们准备再等一个多月看看南平市市政府对此“不满投诉处理的投诉”是否会有答复,然后再作进一步打算。这是否算尊重对方、有理有节了?明人不做暗事嘛——就像投诉到政府之前我们通知过漂流公司一样。 本次诉求件的编号为08102700003。 老习惯,一个月后我查到了(注意:不是收到了)答复: 尊敬的游客:武夷山市旅游局就您投诉"华东第一漂"游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失[对诉求件编号为08092200005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一事.我局十分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到漂流公司调查,并对一线工作人员及护漂员一一进行询问.经初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因你财产损失情况现无法确认,请您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调查取证.漂流公司也有意与您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5995314555.武夷山市旅游局(武夷山市政府办于2008-11-18 08:19回复) 不错,这次有点像是要解决问题的样子了。虽然每次投诉我都附上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失物登记表上也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没有主动和我们联系似乎有点不应该,但是要我们打过去也没什么,毕竟有了解决问题的态度。 好,这就是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反馈信息。这些信息诚恳、务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处理这一事务的官员们为民办事的急迫心情。估计只要进行一些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事情将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在此先感谢一下关心这一事件的网友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支持和关注,事情的进展也许不会如此顺利。谢谢大家! 对了,还有件事差点忘了:您拨打一下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留给我的联系电话试试?05995314555。别担心,它不会让您花费哪怕一分钱的话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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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www.cncn.com/article/105427/176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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