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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加拿大游记6(无照片) |
| 2007-07-19 blogt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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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可几个小时以前呢?我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过着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和一群完全不同的人们打着交道。现在,我又回来了,我以前生活的轨迹在一段空白之后又得以重新继续。可谁能证明那儿确实有一段空白呢? 也许我只是在车站打了个盹儿,也许那只是梦境。如果我失去了记忆的能力, 我将不知道我曾到过哪里做过什么;可难道我的记忆又真能准确的告诉我过去的一切吗?或者是我晒黑了的皮肤, 抑或是包里那些散落的异乡物品,车票,钱币,和小纸条? 我应不应该相信回忆,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我可以依赖于回忆?越来越多次的旅行后体验使我在这个问题上越陷越深, 不能自拔。不容置疑,我每次的旅行经历肯定是不相同的。可是一旦一段旅行变成记忆,他们就开始越发变得相似。几个月之内,我对他们的记忆统一的变成一块仿佛被用烂的破布,有些地方完好无缺,有些地方丢失了,各个不同受损程度的区域由丝丝屡屡的棉线相连。时间再久一些,这块布已经消失了其真正的面貌,只有几片尚存的依稀可辨形状的棉织物躺在那里等待即将到来的永久消亡。 我离开过,然后回来。我期待一切都已改变,但每次又都发现自己精确的再次回到原点。所以现在,我要努力回忆, 回忆一段旅程。我的思绪很乱,因为关于它的记忆还很新鲜,不同时段的回忆从四面八方同时涌来,而我无力梳理,只有任由它们控制我的思维。我叙述所有我的记忆让我叙述的故事。 ================*************** 那是夏天。我出门时很穷,连旅行的日常费用都是借来的。所以打算投奔两个朋友,以省去住店的钱。一个是住在多伦多外钢铁小镇的男性朋友,简称男朋友;一个是住在多伦多的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 我的这个男朋友以前在北京住过一段时间,赚了点钱,但赔了感情的老本,便回到加拿大养伤。他到机场接我,然后不一会儿,我们就跑在了回家的高速路上。那是大约晚上10点钟,天空是奇异的深篮和紫红。空气仿佛是透明的, 我可以看清楚车辆,桥梁,路障,以及树木和草坪。 而事实上,我所能看到的也就是这些而已。晚风吹得有些凉意,让我觉得不舒服。而回忆那情景的此刻,我想起了一句电影台词:“如此干净没有污染的空气真让我生病!” 他的房子很小,因为是单身男人的缘故,也很脏乱。唯一让人愉悦的是那辆小吉普和摩托赛车。我陪他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去练习骑赛车。在行使约30分钟经过大片的原住民保留地后,我们到达了一个赛车场地。 这是一个大约有3个足球场大小的场地,其中有耸立的小山头,有深陷的洼地;有直路也有急拐弯。 只有我们两个人,他骑着那辆呜呜直叫的车在场地里忽起忽落,我躺在车上看着天空,收音机里播出的是爵士,唯一一种我可以长久的听下去的音乐。有时他开到车子附近时,我会吆喝几声给他加油,但在这空旷的空间里,我的声音如此细小微弱,还没来得及碰到任何物体就已被吸收消散。 有时我静静的躺在那里,他也许开到了很远的地方以至于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收音机里的音乐,和风声,以及小虫子扇动翅膀的微音。我眯着眼睛,感觉好像回到了童年,那时也是伴着这样的声音,我懒洋洋的沉入甜蜜的睡眠。一样的阳光穿透眼皮,黑色里夹杂着血红,那是皮肤里血管的颜色。我还记起了小时候玩的游戏,把紧闭的五指放在开着的手电筒上,就看一个血红的圆圈。大人说那是光照出了血的颜色。 他骑累了,我们便往回走。我记得问他对以前白人对待原住民的做法如何看。他的回答让我生气又惊讶,“如果没有白人来到这片土地上,他们还会像几千年以前那样生活,吃虫子和采摘果实。我们为他们带来了文明。” 不久前,我发现争辩除了让大家面红耳赤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后,便放弃了任何形式的辩论。但我还是愿意聆听别人的观点。不管我现在如何不能理解以及反对一种观点,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变成这种观点的持有者。因此我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反应,劝说自己要先听别人的想法。所以,我又提问了:“那你觉得为什么世界上有如此悬殊的贫富之分?这种差距是如何形成的?” “这个问题很简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人的素质,这不光是指人本身的遗传素质,更包括人们所受的教育。我知道你很难接受这一点,但相信我,就是因为素质问题。你问这么多无聊的问题,难道你想拯救整个世界吗?” 我忘了我的回答。但我记得最终我还是奋起反击而让他哑口无言了, 这一点现在让我很难过,因为我再一次的违背了自己的原则,说了许多没有意义的话语。并且,如他所说,我难道真的可以拯救世界么? 让我们暂且在这个问题上就此打住吧,因为我又已经开始怀疑这样思考的价值了。让我再次回到记忆中……那次之后,我又做了什么? 请原谅我已经不能清楚的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因为我的回忆已经遭受了相当的破损。那么,在那个小镇我还做了些什么?……对了,那次节日活动。我的男朋友的一个临时雇员生病,我便去那里帮了一天的工。 那是一个集市之类的活动。在一个很大的公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和小摊:卖吃的的,卖手工艺品的,卖小游戏的,还有游乐场,现场演出,动物展览喂食等等。人们去那儿走一走,看一看,顺便晒晒太阳划划船,便是一个难得的周末。 男朋友的公司在那儿也有一个小摊,推销他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本来有两位女孩在那儿工作, 其中一位病了便换了我。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尽量让人们到我们的摊子前面填一张抽奖表,并照一张照片。每有人路过,我们就大声吆喝:“要不要填一张免费的抽奖单!中奖可获得一个数码相机!需不需要免费给您拍张照!” 我刚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可一会儿我就开始适应了。人们都极度友善,不似我们人与人之间最直接最自然的反应是戒备和不信任,甚至恶意,这里人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放松的多。 累了,我就坐下休息看过往的人群。我和另外的小女孩还轮流的偷闲,跑到别的地方玩。 我们对面搭了一个戏台,不停的上演各种表演。一会儿是唱歌,一会儿是太极,一会儿又是跆拳道。 时间过得很快,天快黑时突然涌出了大群大群的年轻小孩们,因为旁边一个巨大的草坪上马上要开始一场乐队表演。我也丢下摊子跑到那边看热闹。 草坪上站满了人,舞台旁边有一个大屏幕,播出现场的拍摄录像。大约有100人拥挤在舞台前面,随着音乐尖声叫喊,举着写着“我爱你”的大牌子。 一首乐曲结束了。主唱的那个瘦小男孩子激动的说:“哇!谢谢你们!我这一辈子还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你们让我觉得好受欢迎!谢谢!”下面又是一番尖叫呐喊。马上强劲的乐声又起,更是把场面带到了高潮。 音乐一般,我也过了追星的年纪,便觉得自己仿佛很格格不入,又回到了摊子。11点的时候放了烟花,很漂亮。想到连一个烟花都这么美丽,都需要那么多人们的技巧和知识,才能形成如此整齐如此令人惊叹的效果,我又傻傻的感动了一番。 然后,接我们回家的小伙子来了。 他很健谈,一路上不是说话就是在大笑。我们临走的时候,他又和守门的两位女士谈得很起劲。“有一次,我去市场吃饭,碰到一个老头,”其中一位女士说道,“我们就闲聊了起来。 我问他有没有儿子。他说咳,我的儿子不务正业,让我烦心透了。我就问他儿子怎么了。 他说他儿子正事不干,偏去干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好像他和其他几个小子组了一个乐队,一天到晚不知道在些什么地方演出。” 这位女士自己先笑了起来,接着说道:“我就问他您儿子贵姓? 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儿子就是&&&!(就是当晚乐队的)”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接我们的小伙子也点头说道,“他们看起来都是很不错的人。 他们那么有名,还很平易近人。今天他们还跟别的人打招呼,就像任何普通人一样!”大家于是又都点头称是。 他们的对话使我又想起了那天的一场家庭演出。 一位歌手说道:“接下来我们要演唱一首歌,来自于一个英国的乐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叫做 CORES。” 我刚开始以为他在说笑话,但看看四周没有人有任何表示。于是明白,也许这里知道这个如此知名的乐队的人确实很少吧。 这些就是我在那小镇的大部分记忆了。 然后我坐公车去了多伦多,找到了我女朋友的家。我们以前并不相识,但拥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她的家在一个叫做“小意大利”的街区,有很多意大利的感觉和氛围,正和我意。她在一座老房子里租了几间房,都在阁楼上,因此空间很狭窄。楼下又是另外一家人住,中间只隔墙和玻璃门。虽然房间不是很舒适,但因为毕竟是女孩子的住处,所以比男朋友家里干净的多。 又回到了城市,我的呼吸舒畅多了,也觉得自如多了。在多伦多我并没有什么想去想看的地方,只觉得能待着什么都不做就好。可我又猛然想起电视塔和里面的玻璃地面来。站在离地面几百米高的玻璃上是什么想的感觉, 我很想一试。于是还是出门去了电视塔。 到了第一层我就直奔玻璃地面而去。正好有一堆小孩在上面蹦蹦跳跳,我先做了一番观望,发现他们似乎没有任何恐惧和害怕。我当然也打定了主意,有人在上面跳的时候我是不会站上去的。 好不容易他们玩够了走了, 我稍稍到近前看了一眼,可刚看到脚边就是几百米的“悬崖”就让我心惊胆战,手心冒汗。我几次想一脚踩上去拉倒, 可每到脚边又不能下脚。 虽然心里知道这是绝对安全的,可这视觉的影像还是让我的心理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和不安,以至于心理作用完全压倒“那不过是另一块地面”的事实。 不一会儿,又叽叽喳喳来了一群年轻小伙子,每个人都很年轻有形,旁边还有摄像在拍摄。我以为他们是一群男演员。 他们当然又是一番折腾,在上面翻跟头,躺下,倒立,互相比试谁做的更大胆。这样来了一拨又一拨, 我还是没能踩上那块玻璃,可我是铁定了心要做到的,而且我知道我只需要一点点帮助就可以。 于是最后我要求工作人员拉着我的手带我上去, 而我则紧闭双眼,不看下面。我跟着她走了上去,因为没有看到什么,而且知道自己不会掉下去,我很安然的迈开了步子。然后她放了手, 我睁开了眼睛,朝下看去: 透过玻璃,是几百米高空下的缩小的地面。我不那么害怕了,于是在上面又试着走了走。 工作小姐在一旁说“看,你做到了!现在你想不想试一下跳起来?” “不用了!”,我赶紧回答,同时也制止了她跳跃的企图,“我很好,这样就很好了。” 我下去又走了上来,在上面走了一会儿。然后我去了顶层的塔楼,高约475米,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 这层楼很小,绕一圈只需40步。 刚才楼下碰见的那群男生还在这儿,一群人高谈阔论很是吵闹,一点也不像演员们在镜头前的表现。 后来我在下去的电梯里听电梯运行员说他们都是脱衣舞男,才解开我的疑惑。没想到后来更巧的是我和她们一起坐电梯下一层,大家都挤成一堆,让我大饱眼福。 我常想舞男这个职业应该很有意思。通过展示自己的身体去满足失落人们的心底欲望。在台下人的眼里,他们就是神,代表活力和性感。他们唤醒人们被埋藏和消磨的激情, 他们是很多人的幻想对象。 当然他们也许会因为被歧视而感到痛苦,会不得不向使人生厌的人们强作笑颜,会在青春消逝后体会最深的孤寂和悲哀。当然这些又都是我的想象。 我还没有忘记的是临走前一天的晚上。我和女朋友,以及她的男朋友一起吃饭,然后我们去了一间酒吧。现场乐队演奏的还是爵士,不是我心中的典型的爵士,听起来倒有些像流行歌曲和摇滚,让我又对爵士增了一层困惑。因为以前一位稍懂音乐的朋友曾试图向我解释爵士的定义,什么半音全音音阶搞得我头晕转向,但从那以后我就产生了一个误解,以为爵士是一种某些节奏旋律都相似的音乐。但现在这爵士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急一会儿缓,完全是各成风格,互不相干。 总之,我们听了一晚上歌。除了那位卖酒的给了我一杯免费的苏打水,还冲我挤眼外,没有什么可怀念的。 然后第二天我就坐飞机回来了,发现一切还和走时的一样。 等一等,让我再想想,还有没有值得记忆的瞬间和事件。。。。。。哦,想起来了,我的男朋友还开车带我去了尼加拉大瀑布。 可我记得的不是那瀑布,倒是在开车的路上。我们的行使速度大约是140公里每小时,车顶棚上的小洞是打开的,车窗也是打开的,风吹得很猛,甚至是我的短发都被吹的飞舞起来。收音机声音开得很大,是些摇滚乐,有时碰到会唱的我们就会跟着唱起来。我们常常超过别的车子, 扔给他们一段残落的音符。我喜欢极了那样的感觉,想开车周游的欲望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但要在那么强劲的音乐下保持静止简直就是受罪,更不要说现在这样,几个小时坐在椅子上敲打键盘,一边还要抽出脑袋里所有记忆的碎片, 我不太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真正如同挤牙膏。 书写应该是这样的:在夜深人静的房间里,只有自己面对一张空白的稿纸, 闭上眼睛抬头冥思,记忆和感觉的闸门慢慢打开,于是开始奋笔疾书,用双手如是的纪录那时那刻的真实感受。 只有那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是流畅的,打动人的。 但不管怎样,我完成了纪录,保持了自己许的诺言。 我可以休息了。记忆也可以被埋葬了。 2003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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