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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旅游游记-边墙与湘西苗疆

2007-07-16    3726.cn

边墙与湘西苗疆

历史上,我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时而和平相处,时而兵戎相见,这种时和时战的民族关系孕育了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在这种民族关系的作用下,湘西苗族地区于明代产生了一道曾被称为小长城的御苗边墙。这边墙,是三百余年来湘西民族系的晴雨表,它既反映了民族压迫,也反映了民族间相互接近的发展趋势。本文就边墙产生的历史背景、工程嬗变轨迹与职能作用阐述管见。
1、明王朝开国不久,便派兵到西南各地镇抚少数民族。洪武七年(1374年),明朝确立了“征调则统于诸将,事平则散归各卫”的军事制度,随后即兵伐湘西苗疆。自洪武十四年(1381年)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262年中,大规模征剿湘西苗疆的军事行动就有33次。明宣德五年(1430年),竿子坪(属今凤凰县)长官吴毕郎与贵州铜仁苗酋石鸡娘率领湘黔边区苗族挥戈反抗征剿,总兵官箫授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采取堡垒战术进行防御,在以湾溪(属今吉首市)为中心的今凤凰县、吉首市毗邻地段“筑二十四堡环守之”。这就萌发了修筑边墙的根柢。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总督湖广、云南、贵州、四川军务的张岳,统率20万大军经几年杀戮终于平定了动荡的苗疆,为朝廷委以三藩总督,留驻新开的沅州府(治今芷江县)镇抚苗疆。此时,这位以大儒自居的边帅上奏朝廷后,改原来的二十四堡为十三哨。每哨有数百名兵丁。从防卫范围和能力看,张岳的十三哨比箫授的二十四堡又大大强化了对苗疆的统治。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兵备道袁应文在今凤凰县内增设盛华、黄会两大哨,同时在小坡哨的防区内添设水塘坳、清水塘、十八坪、杜壤等四个小哨(散布于今凤凰、麻阳县地),进一步延长和加固防线。据侯加地《哨图说》记载,驻守十三哨的兵丁有7800余名,再加上镇竿参将(驻今凤凰县城)、乾州守备、镇溪千户所及辰沅二卫特派的“分班屯戍之兵”,共有一万二千兵将作苗疆蕃篱,每年消耗军费不少于白银4万两。这庞大的阵势也未能一劳永逸,十几年后,因被压迫的苗族为图生存不断反抗,使得这些戍边的兵将“虽疲于奔命亦不能自保”,最后迫使受命镇边的主帅“不得已更筑边墙以制之”。
边墙的始作俑者是蔡复一。蔡氏字敬夫,福建同安县人,万历进士,累擢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后总督贵州、云南、湖广军务。关于边墙的修筑过程,史籍中仅佚名作《备边考》和刘应中的《边墙议》有扼要的记载,其次是《苗防备览》和《麻阳县志》有零星的记述。现根据上述资料,将边墙的酝酿、施工过程略述于下: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时任“分守湖北带管辰沅兵备道参政”的蔡复一驻节沅州(今芷江),巡历镇边。蔡目击了营哨散布而苗路崎岖的情况,认为营哨实在难以遏制苗族为夺取失地而作的冲击后,便请求朝廷从国库拨出白银四万三千两来修筑边墙。依照蔡的第一方案,拟利用石壁、天堑之类险阻,在渡头坑、毛都塘、两头羊、红岩井、毛谷屯、大田、泡水(均在今凤凰县纯苗区)一带筑墙,以便把汉民侵占的田地圈入内地。但府县的官员认为如此紧逼苗人必然遭到激烈的反抗,最后还是将芦塘、都溶、龙井、强虎等地蚕食日久,已征赋税的田土尽数放弃,基本上是沿着如今吉首至铜仁的公路修筑边墙,临近现阿拉镇时朝南拐至西端终点亭子关(今凤凰县黄合乡画眉村地)。边墙东起镇溪所(今吉首市),弯环曲折,绕水跨山三百余里。其高八尺,脚宽五尺,顶宽三尺。整个工程由兵丁和民工筑砌,保靖都司周履负责监督施工。兵筑一丈长发白银一钱二分,民筑一丈给白银一钱八分。边墙于何时竣工,史籍无准确记载。据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辰州知府刘应中的调查,边墙成于万历年间。这样,其工期最长不过五年,因边墙始筑于万历四十三年,而万历只有四十八年。刘应中曾经找到一本苗民家传的《传边录》,其中有关于边墙的详细记录,它与刘氏收集到的口碑资料完全吻合。
到了天启年间(1624年左右),辰沅兵备道副使胡一鸿,委派游击邓祖禹将边墙自镇溪所朝东延长至保靖的喜鹊营(今属吉首市),增加了50余里。至此,这镇苗的小长城便大功告成。边墙的问世表明了明王朝征苗的失败,不得不采取退缩的策略,把未被征服的生苗当“野人摈之”,而将熟苗圈入内地范畴。
边墙基本筑成之时,蔡复一就将原来的营哨移至墙上,每哨选游兵头目、巡墙队长各一名,并制立循环二筹,限定时刻,由其率哨兵三十名更迭传筹,不分雨晴昼夜,填明时刻顺墙巡至前哨交明后返回。若发现边墙坍塌渗漏,则令兵丁及时修补。
2、在明王朝大厦将倾的崇祯年间,苗族趁农民起义烽烟四起时奋起反抗,消灭了驻守边墙的7800名官兵,摧毁了统治者苦心经营的小长城。刘应中对此在《边墙议》中哀叹道:“及崇祯间寇乱苗叛,土墙尽踏为平地矣”。
继前明的衣钵,清王朝对苗疆的用兵有增无减,到乾嘉之际登 峰造极。为何自明以后苗疆战争频繁?在各种原因中有一条即人口骤增。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至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的452年中,中国人口由6054万上升到42135万,净增6倍。在这种形势下,汉民为解决人口与土地的矛盾自然不断朝苗疆推进,而当苗族承受不了这种压力时只得奋起反抗。为了生计,苗族要夺回失地,清王朝于康熙年间曾两度企图重筑边墙。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辰州知府刘应中与副将郭忠孝经一年剿杀平息苗族的反抗后,按遍沅巡抚丁思孔的指令,为图“一劳永逸之计”,曾到实地勘察,“确议捐修边墙”。后来的由于资金无出,这重修边墙禁锢苗族的计划也就流产 。康熙五十年(1711年),满洲镶白旗人鄂海任湖广总督,他再次拟定在旧址上重筑边墙的方案,并依据山川绘成蓝图呈皇上御览。鉴于历史教训,皇上朱批“如尔议未足捍御红苗”,并命鄂海率属员亲临湘西实地考察御苗良策。是年九月,鄂海遵旨率巡抚潘宗洛提督额伦忒及总兵等要员到苗疆巡视,自五寨司城(今凤凰县城)北出旧边墙,进入生苗区视探。其时正值清王朝恩威并用地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苗族经过连续十余年的浴血奋战,元气丧尽,面对强大的官军,只得按照他们历来奉行的“三紧三慢”策略,暂时归顺朝廷,以图生存发展。当鄂海一行到达今凤凰县山江镇时,苗族首领吴老铁即率毛都塘等五十二寨生苗来归顺。翌年8月,凤凰生苗共132寨6200余人由头目代表到武昌总督府表示归顺。鄂海将上述情况奏明皇上,皇曰,在三藩臣服、四海升平之盛世“惟红苗凭恃险阻,从未归化,今既各输悃诚,向风慕议,朕视天下内外一体”。按照皇上力求同化苗族的旨意,“边墙之议遂寝”,重筑边墙的计划再次告吹。从此之后,也就再无人提出全盘照旧址重修边墙的方案。
湘西苗疆经过84年相对稳定时期,由于乾嘉起义爆发,汉苗之间又从和睦相处转变为兵戎相见。之后,清王朝为了抵御苗族的反抗,又逐步在边墙的旧址上筑起一条新的防线。它已不再是土墙,而是一条由汛堡、碉楼、屯卡、哨台、炮台、关门、关厢等组成的长蛇阵——边卡。这边卡真可谓“集所有联御工事之大成”。明清两季的御苗工程由箫授的二十四堡到蔡复一的边墙,再到多构件的边卡,完成了一个螺旋上升阶段。实施第三梯工程的是傅鼐。傅鼐,浙江山阴人,监生,由府经历分发云南,因参与镇压少数民族有功,擢升云南宁珥知县,乾隆六十年(1795年),被云贵总督福康安调到湘西随军镇压苗族起义,翌年补凤凰厅同知,之后在湘西苗疆为清廷呕心沥血经营十三年,最后官至湖南按察使,曾进京面圣,被皇上称为“杰出才”,实为皇上难得的鹰犬。
嘉庆五年(1800年)十月,已食知州俸的傅鼐向湖广总督姜晟、湖南巡抚祖之望汇报了他以边墙旧址为轴线修建碉卡的情况。据傅鼐在《禀沿边各路修建碉卡一案》所称,嘉庆二年(1797年)后,苗族起义的烈焰虽然被抑制,但尚未平息,鉴于各路大军已经撤出,只好“固我藩篱,严其防范”,采取工事防御来对付苗族的反抗。傅的碉卡工程先自今凤凰城发轫,由镇竿总兵富志那拟定式样并亲督工匠在城四面山梁上修筑石碉4座,关门13座,卡门4座,哨台5座,以及围墙二十余里和厅城对河的石堡墙三百四十余丈,企图以此保护湘西苗疆的指挥枢纽免遭苗民攻击。然后,在凤凰至麻阳岩门的大道沿途建碉楼16座,以维持粮道畅通;同时在自凤凰沿河而下至泸溪的地段设碉21座,卡11座,哨台6座,作为抵御苗族东进南下收复失地的第二防线。第一防线则是自木林坪起至与贵州交界的落潮井(均属今凤凰县)止,逶迤二百余里地段上的800多座碉卡。完成如此浩繁的工程仍然不能使统治者如愿以偿,于是傅鼐又在自弯溪(今吉首市地)至四路口(今凤凰县地)的一百余里地段以土墙、深壕、悬崖联成一线,加强防卫。但是,矫健的苗民仍然爬越土墙和攀援岩壁出击,于是傅鼐又募工匠把这一段的岩壁逐加削凿,使之笔陡,令身如猿猱的苗民亦无法攀援,并在各碉卡的中间陆续添加石垒的哨台88座,这才暂时遏制住大队苗民的突击。傅鼐在凤凰县修筑848座碉卡的同时,又在今吉首市修筑了188座,花坦县127座,古丈、保靖共69座。至此,傅鼐的碉卡防线基本完成。
傅鼐营建的防苗边卡一直保存到清末,即使今日,往昔的碉楼墙濠残骸旧痕仍随处可抬。由吉首经凤凰往贵州的公路附近的村落,多以炮台、哨、堡、卡、碉、关、濠、营等为名,这种地名上的特色,正是湘西苗疆的历史烙印。将这些村落联贯起来,可以展现傅鼐的边卡阵容,在此基础上亦可勾划出边墙遗址。
3、边墙和边卡系封建统治者无视苗族生存权力,残酷推行民族压迫政策的产物,其实质是奉行大民族主义,维护掠夺,它给苗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延缓了苗族社会的发展速度。本来,苗族多是“挟溪而居”的,如《苗防备览》所载,他们居住的冲垅虽不大,“而泥脚深厚,土极膏沃,且山高泉旺,易于浇灌稻田,计亩收谷赢内地一倍”。当时,如此宜人的生存空间与内地形成强烈的反差,于是封建统治者便将内地的人口压力朝苗疆分散;另一方面,一些汉民也愿意往苗疆流徒,如《苗防备览》记载:“三厅(指今吉首、凤凰、花垣三县市)米谷甚贱,他食物俱为便益,客民寓其间称乐土焉。”内地人口源源不断地朝苗疆推进,是靠武力实现的,而保持这种推进所造成的新格局的稳定,则有赖于边墙和边卡。这道长城将生苗禁锢在“山多于田,宜谷者少”的腊尔山地区,无法从比他们先进的熟苗和汉民那里吸取养分,处于十分艰难的环境中。苗族人民在封闭的空间里自力更生,生产了一切必需品,但苦于苗疆无盐井,无法自产食盐,于是“得盐宝之,各以一撮置掌中舐之以为美”。由此可见当时苗族人民的艰难。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边墙和边卡在客观上也有某些积极作用,那就是通过调节民族间的渗透程度,维持了苗疆在一定时期的稳定。在民族关系紧张阶段,它作为军事防线彻底封闭,遏制了苗族为收复失地挥戈东南的行动,迫使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竭尽全力开发湘黔川边区以腊尔山脉为中心的广袤的山区;同时,也为汉区和熟苗区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空间。当民族关系缓和时,它又有节制地开放,既为苗汉人民经济文化的交流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也防止了汉民中的不良分子潜入苗区盘肃生事。根据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从宏观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角度考察,这种作用仍是可取的。当然,这种认识必须有个前提,那便是不计苗族所付出的代价。
边卡开放的程度与苗疆的稳定情况是相呼应的,它集中地反映了民族关系的紧张或和睦。清雍正八年(1730年),湖南巡抚赵宏恩根据生苗区改土归流已全面完成,苗疆趋于稳定的形势,在《六里善后事宜疏》中提出开放边卡,允许汉苗通婚。其理由是“苗民既已向化,则是与民无异,应如所议准许民苗兵丁结亲,令其日相亲睦,以成内地风俗”(见《湖南苗防屯政考》卷二)。尽管这种主张实质上是旨在推行民族同化政策,但客观上促进了汉苗两族经济文化上的交往。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经湖南巡抚陈宏谋奏准,启关交流的策略得到进一步深化。
其间,虽则爆发过石三保、石柳邓等人领导的空前的乾嘉苗民大起义,使民族关系又进入紧张阶段。但从嘉庆十年(1805年)起,民族关系再度趋于缓和。此时,湖南巡抚阿林保虽然在奏章中提出“应申明旧例(即雍正五年湖广总督傅敏提出的禁苗汉通婚令),汉民不许擅入苗地私为婚姻,以免滋事”,同时又主张在边卡设立市场,让苗汉人民按期交易。这些措施的宗旨是既允许两族人民交往,又要杜绝事端的萌发。皇上对该奏章的批复是“益当固我边防,勿使汉奸盘剥;若有潜出偷窃之苗,仍须严办。”结果,两族人民便在严格的制约下进行交往,赶场,“于开市之日押苗人以同来,复押之以同往”。出边卡,则须办理“护照”,否则作偷越边境论处。对此,清《户部则例》卷四(同治十三年本)有这样的记载:“民人无故擅入苗地及苗人无故擅入民地,均照越渡沿关边寨律治罪;失察各官议处。民人有往苗地贸易者,令开明所置货物,并运往某司某寨贸易,行户姓名,自限何日回籍,取具行户邻右保结,官照会塘汛验收。逾期不出,报文武官弁、征查究拟。”
事实上,自嘉庆十三年(1808年)傅鼐的治苗方略得到普遍实施后,对苗汉两族交往的制约也就日渐松驰。

主要参考文献
《苗防备览》、《湖南苗防屯政考》、《凤凰厅志》、《麻阳县志》、《保靖县志》

(注:此文1993年刊于《中南民族学院学报》)

转自:http://www.3726.cn/tour/yjdetail.asp?id=29875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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