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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云南印象之神秘的泸沽湖 |
2008-05-22 sina.com.cn |
云南印象之 神秘的泸沽湖 2007年10月2日~3日,泸沽湖。 吗达米! “吗达米”一词在摩梭人的语言中可以表示“欢迎”,也可以表示“喜欢”。当你看到这个词的时候,你就到摩梭人的领地了!摩梭人的情歌每段的结尾都少不了唱3次“吗达米”。 如果香格里拉给我的感觉是圣洁,那么泸沽湖给我的感觉就是神秘。 “东方女儿国”沪沽湖,湖水清澈蔚蓝,沿湖村庄错落,四周青山环抱,以美妙绝伦的湖光水色和奇特的民俗风情而著称于世,湖畔摩梭人至今还保留着母系大家庭及男不娶、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的“阿夏”婚姻形态。 被摩梭人称为“母亲湖”的泸沽湖,是泸沽湖风景名胜自然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背景。泸沽湖是由断层陷落而形成的高原淡水湖,摩梭语“泸”为山沟,“沽”为里,意为山沟里的湖。湖的水域面积达58平方公里,海拨2690米,平均水深45米,最深处90余米,透明度高达11米。湖中有五个全岛、三个半岛和一个海堤连岛。湖中各岛婷婷玉立,形态各异,林木葱郁,翠绿如画,身临其间,水天一色,清澈如镜,海藻花点缀其间,缓缓滑行于碧波之上的猪槽船和徐徐飘浮于水天之间的摩梭民歌,使其更增添几分古朴、几分宁静。 过去,这里地处偏僻,人稀少,自然环境破坏较轻,因此湖水异常洁净;虽然四周高山一年有三个月积雪,但湖水终年不冻,水体清澈,水质微甜,是我国目前少有的污染程度较低的高原深水湖之一,湖光秀丽四时变幻;早晨,朝阳初露,湖水如染,一片金红;太阳徐徐上升,湖周青山,倒映其中,湖水变为翠绿;夕阳西下,风平浪静,又成一片墨绿。夜色幽静,微风柔漫,星星闪动,让你如梦如幻。 现泸沽湖沿岸居住有摩梭人和彝、汉、纳西、藏、普米、白、壮等7种民族,约1.3万人,其中摩梭人约6000人(四川泸沽湖沿岸摩梭人5000余人)。泸沽湖风景区以其典型的高原湖泊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摩梭母系民族文化形成了特色突出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四川省于1993年将泸沽湖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关于泸沽湖的形成,当地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在遥远的年代,这里曾是一片村庄。村里有个孤儿,每天到狮子山去放牧。人们只要把牛羊交给他,他总是把牛羊放得肥肥壮壮的。有一天,他在山上一棵树下睡着了,梦见一条大鱼对他说:“善良的孩子,你可怜了,从今往后,你不必带午饭了,就割我身上的肉吃吧。”小孩醒来后,就到山上找呵找,终于在一个山洞里发现那条大鱼,他就割下一块烧吃,鱼肉香喷喷的。第二天,他又去了,昨天割过的地方又长满了肉。这事被村里一个贪心的人知道了,他要把大鱼占为已有,就约了一些贪财之徒,用绳索拴住鱼,让九匹马九头牛一齐使劲拉,鱼被拉出洞,灾难也就降临了。从那个洞里,洪水喷涌而出,顷刻间淹没了村庄。那时,有一个摩梭女人正在喂猪,两个年幼的孩子在旁边玩耍,母亲见洪水冲来,急中生智,把两个孩子抱进猪槽,自己却葬身水底。两个孩子坐在槽里承受水漂流,后来,他们成了这个地方的祖先。人们为了纪念那个伟大的母亲,就拿整段木头做成“猪槽船”,泸沽湖也称为母亲湖。 世界各国民间传说中的女儿国,存在至今的,恐怕只有摩梭人这一族了。摩梭人世代生活在泸沽湖畔,他们至今仍保留着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的母系大家庭以及“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的母系氏族婚姻制度(俗称走婚)。 在全人类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在泸沽湖却仍然保留着古代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夏”婚姻形态。“阿夏”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因此在泸沽湖要注意了,不能见到小姑娘都叫“阿夏妹”,也不要见到男子都叫“阿注哥”。一般叫“阿哥”“阿妹”就可以了。 “阿夏”婚姻的显著特点是: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采用母亲的姓氏,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的责任。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的“阿夏”数目或有多有少。双方的“阿夏”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一是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姐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母亲的姐妹也称作妈妈,“舅舅”承担着孩子父亲的角色。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二是“舅掌礼仪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喜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有句格言:“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舅舅最大”。从格言可看出舅舅的社会地位。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在摩梭人家庭里,如果一个孩子的父亲常常来看孩子,那么这个孩子的舅舅会觉得很没有面子,别人会说他连自己家的孩子都不亲,舅舅就会和孩子的生父发生矛盾。 母系大家庭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摩梭人地方的社会风尚未,从纵横关系来看,都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从小就温柔热情,举止端庄规矩,男子豪爽而重义,女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 其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有利于家庭劳动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分家意味着对祖辈老人的不恭,意味着争财产,这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受到世人训斥。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大家庭,也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孩子们有着欢乐的童年,得到众多母亲的爱,老人们安度晚年,无愧地享受天伦之乐。 不过,也有特殊的家庭,成员全是男的或者全是女的,那这样的家庭就要靠类似嫁和娶的方式来平衡了。 来到泸沽湖,一些导游为了吸引游客,经常会编出一些故事。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恐怕就未必真实了,这些传说也使得本来就神秘的泸沽湖和摩梭人的生活显得更加神秘。 相传,摩梭小伙子接受成人礼之后,家人就会给他走婚四宝:松球、腰带、腰刀和帽子。这都是小伙子走婚时必备的工具。走婚都是在夜间悄悄地进行。摩梭人每家每户都养狗,走婚不能让对方家里人察觉,否则小伙子就会被无情地赶走,并且以后都很难再和这位姑娘走婚了。所以他必须用腰带爬过院墙,然后用裹了面团的松球喂狗,狗吃下松球之后就卡住了喉咙,又舍不得吐出来,因此就不会叫了。接着小伙子在用腰带轻轻地爬上姑娘的花楼,再用腰刀轻敲三下姑娘的窗户。姑娘听到声音之后就打开窗户把小伙子放进去,小伙子进去后,把帽子取下来挂在窗户上,表示“请勿打扰”,这样其他小伙子看到帽子之后就不会上来了。次日,曙光初露,小伙子又必须赶在姑娘家人未醒之前赶紧离开。 怎么样?够玄乎吧?不过这种事情我是没法考证了! 根据非官方的统计,目前,居留于泸沽湖的摩梭人,仍有大约百分之七十保持走婚的传统,百分之二十选择同居,另百分之十因受城市生活的洗礼而注册结婚。 这副图片是在去泸沽湖的路上,山路十八弯啊!据说张艺谋拍《千里走单骑》的一个场景里,高仓健就是在这里开着拖拉机爬上来的! 去趟泸沽湖真的很不容易,尽管司机技术娴熟,路上开得飞快,但是从丽江到泸沽湖还是得要坐7~8个小时的汽车。去泸沽湖的路上,尽是像上幅图片那样十八弯的小路,很多还是180度的拐弯。我们去的时候还刚下过一场雨,赶上一次山体滑坡,道路被堵塞了3个多小时。早上7点半出发,等到泸沽湖已经晚上7点多了!哭! 去泸沽湖的路上都是盘山道路,山间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段路还阳光普照,开着开着就听到哗啦啦的雨声。等你还伤心这趟旅程没赶上好天气呢,雨就停了,高原的太阳继续普照在车窗上! 泸沽湖位于云南和四川交界处。云南部分属于宁蒗县,湖面2/3在四川盐源县境内。我们就在宁蒗县这边落脚。 晚上我们住的地方叫做“落水村”,“落水村”接待外地游客的旅馆就在这个路边。旅馆都是木头做的,走起来咚咚响,房间隔音效果也很差劲。我们住的地方不是标准间,没有卫生间,共用楼下的厕所,洗脸是几只水龙头,一个烧木柴的小锅炉晚上供应热水,但是我不知道还有热水用!旁边放了很多塑料盆,据说是晚上洗脚用的,汗!牙具、拖鞋都得自备。房间里的被褥有股异味,仿佛从来没有洗过,很多人当晚都是和衣而睡,总之住宿条件不是很好。吃饭是9人一桌,也是十菜一汤,不是很好的饭菜。早点每人一个煮土豆,还有馒头和稀饭,小茶壶里有酥油茶,都喝不习惯。 晚饭里面有一道菜叫做“猪膘肉”。何为猪膘肉?猪膘肉是宁蒗泸沽湖周围摩梭人和普米族独特的腌肉制品,因其形如琵琶,又名琵琶肉。它的腌制技艺已有千年历史,《滇南新语》所谓“薄腻如明珀,形似琵琶”,即指此肉。 猪膘肉的加工方法是:在隆冬季节,将膘肥的猪,宰杀后去掉内脏和全部骨头,放入花椒、盐巴、樟木子等调料后,用线将腹部、四肢等处缝合封严,压上石板腌制风干,再挂在火塘上方用烟熏,经过三四个月时间,就腌制成扁平的整猪琵琶肉。吃时从头部一圈一圈地割下,刮洗干净,煮吃或烤吃均可。由于加工独特,香料丰富,吃起来肥而不腻,清香可口,营养极佳。 猪膘久存而不腐,存放时间越长,其肉味越清香,是泸沽湖畔各族人民送礼和待客的佳品。这么有名我当然要尝尝了,试着轻轻地咬上一口,猪油立即溢到口中……搞得我这一周都不想再吃猪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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