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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 |
| 2008-05-22 s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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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2007-01-31 22:07:12 大中小 第52条 东部新城的职能 东部新城以高新技术研发、制造、科研教育、居住职能为主,培育成为中山城市的副中心。 (1)火炬区:高新技术制造职能,东部新城的会展中心; (2)南朗片区:生态新城,高新技术研发、制造职能,东部新城的行政、商业、科研教育中心,大力培育区域性居住职能; (3)马鞍岛:邻海工业区,着重发展装备制造业、电力能源工业等重化工业及其配套港口、仓储业; (4)翠亨片区:突出名人、生态、休闲旅游职能,打造高档居住职能。 第二节 用地布局 第53条 居住用地 (1)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建设。居住用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条件较好并与工业用地相隔的区域。在靠近山体、水域之处,可适当布置一类居住用地(不超过居住用地总量的8),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 (2)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分为六大居住片区,为了便于规划管理与公建配套,进一步划分为26个居住分区。居住用地开发,一般最小要达到居住组团规模,由几个组团形成小区,再形成居住区,并相应配套布置中学、小学、绿地、公共服务等设施。 (3)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项目要逐步搬迁或进行改造。 第54条 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基本按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三级配套,对公益性及非赢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 (1)保留现有的兴中道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将一些零散的行政办公用地逐步置换集中;在南朗规划建设东部新区行政办公区。 (2)孙文西路步行街、富华道酒店群一带为市级商业中心,并逐步沿岐江河向北拓展;在南朗建设东部新区商业中心;在火炬、沙溪、港口规划建设3个片区级商业中心。 (3)继续完善现有的火炬区国际会展中心区、沙溪镇星宝国际展览中心,在东区紫马岭公园南侧规划建设市级会展中心。 (4)在中山五路与起湾道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建设市级文化中心,包括市图书馆、音乐厅、综艺馆等文化设施,作为代表中山市新时期、新形象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在南朗规划建设东部新城文化中心,在火炬区、沙溪、港口各规划建设片区级文化中心,包含公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 (5)完善现有兴中体育场,作为市级体育中心;保留现有的沙溪、火炬体育场,规划建设南朗、港口2个片区级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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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114b53010006z2.html238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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