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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仙流〕白夜(原名丹麦游记) |
2007-07-16 clubhi.com |
Years ago when I was backpacking through Europe…… 这是一个故事,故事的第一句。 可是我的故事是真的。 到哥本哈根是在五月中。城市不大,也不是顶浪漫、顶古老或是顶激情,却是我到过的顶闲适的都城。 餐馆在市集尽头,两面都是落地窗,南边对着繁忙的码头,东边窗根底下就是荡荡的运河水,天气特别好的时候,可以极目望到海口的人鱼铜像。 那天我没看见他进门。是另一个端盘子的本地姑娘丹娜过来跟我说,有个东方美男子,总是一个人来的,是日本人吧,早纪你不过去招呼,说不定认识呢。我懒得提醒她日本的人口是丹麦的二十倍,对她的审美标准也没抱多大信任,随手从围裙里掏出记账本走了过去。 这一次丹娜的眼光……哎,我真希望她后半句也说中就好了。 他一抬头看我,我就觉着是斜阳在河面上打了个水漂跳上我的脸,烤得丝丝麻麻地热起来,傻傻地开口就是一句日语:“欢迎光临!” 那天我闲下来就没去看码头了。我靠着吧台看他,远远地,从侧后面。晚风拂动纱帘,窗下的水光在桌对面空着的椅背上幽幽地跳荡。他时不时地看向窗外,同时在餐巾纸上写着什么,笔走得很急。他的白皙的,修长的手指。 以后每次晚班我一空下来就跑进洗手间去整理容妆,大概早被丹娜看在了眼里,所以一周后当他再到店里来,温文而简约地向我点了菜就埋头看起了书,而我走过他身边时不由自主地忘了看路,擦肩而过的丹娜便老实不客气地顶了我一下,撞得我一个趔趄,重重地踩上他的右脚,才勉强站稳了。满脸通红地转身,正要忙不迭道歉,谁知——真是岂有此理——他连头都没抬,脚也没收,就好像我是空气,是灰尘,总之在他眼里完全不存在就是了! 我气得跑回柜台,宣布我再也不要看见那个人,把他那一桌的活全推了给丹娜。 说是这么说,到最后还是忍不住张望过去,看着他并起刀叉,看着他签帐,看着他拾起竖在墙角我一直没注意的淡青的手杖,扶着它站起身,一步步走向门口。 我张大了眼,咬住自己的拳头,咬到生疼——那就是他,对我的碰撞毫无感觉的原因…… 看着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的暮色里,轻轻地,展开他的帐单。 却不曾想到跟他的第三次见面来得那么快。 第二天是我的休息日,去了赫尔辛格参观哈姆雷特的城堡。 所以当我转过墙角,一眼看到打开着速写本坐在高地下面礁石滩上的、昨晚一直想着的人,我以为看到了命运。 我向他走过去,拼命祈祷不要半路上摔一跤。 就聊了起来,一点也不困难,比他在店里时的距离拉近了许多。他有那么一种力量,让身边的人迅速松弛下来。这就是所谓的如坐春风吧,好象在暮春的阳光里仰头舒肩想伸个懒腰的感觉。 “还没想好将来干什么?” “真的?”听起来好像他真的认识这么个人,“可是我觉得这样不大好啊,对一样东西太执著了,如果他失去它怎么办?” 看他一言不发地继续画画,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么仙道君呢,是很早就立志做画家的吗?” 啊,我怎么……如果那个人就是他,如果他因为某种意外而失去了篮球…… 回哥本哈根的火车一路沿着海岸线走,窗外单一的海景几乎不见移动。日落后灰蓝的海面接着黯淡的天幕,空阔得让人心里发慌,好像时间的荒野,分不出过去未来。 啊,我了解的。也曾有过那样的夜晚,攀上心仪的男孩的机车,在黑漆漆的公路上,车头灯照亮的白线和着风声从耳边掠过。他的体温他的心跳,是飞掠的时空中唯一的依傍……而他,当他在久远的静夜里御风而驰,后座上的人是谁? 忽然意识到我幻想中的情景大概就是他失去一条腿的缘由……我不敢想,白炽的车灯,刺耳的刹车声,刹那间倾覆的天地,和截然改变了的人生…… 是握笔的手,中指节侧有明显的茧,手掌温润光洁。如果这只手曾经抱过篮球,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定定神,收拾起心猿意马,开始我拿手的胡诌:“生命线很好啊,只有起始的地方有一处断线。那个劫已经渡过去了,后面就又直又长,是健康长寿之兆。事业线不是很深,但是非常圆润,象一道长虹——可见你从不刻意追求什么,用别人一半的努力就能达到两倍的成就——而且跟艺术线相交,好羡慕啊。这个,感情线嘛……” “你有过一个爱人,在你的故乡。她是你少年时生命的一部分——一大部分哦。现在的你想要忘掉那段生命,却无法做到。所以你的感情线没有分叉也没有曲折,而是有一段深深浅浅模糊不清。你四处漂泊,为了埋葬对她的回忆。然而她在于你,已经刻进骨髓溶入血脉,就象你的掌纹即使刀刻火焚也无法消除……” “我的天,”我滔滔不绝越来越投入的演说被他打断,他煞有介事地惊叹着抽回手察看掌心,“原来这么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都是自打我一出生就写在手心里了?” 我给他噎住了,直要跳起来反驳,然而当他说到最后三个字,直视着我的眼里,坦荡和善的戏谑之下,一闪而过的,分明又是那一抹不属于我的悠远的温柔,倒教我看得呆了,一时间张口结舌讷讷无语。 他放过了我,闲闲地袖了手看向窗外的夜海:“天快黑透了。早纪你还没见过白夜吧?快了,再过两三周,整夜的天都是亮的。” 走出哥本哈根的车站,望着天际最后一线微白,我紧了紧背包带,告诉自己——我可以等。白夜和夏天,就在地平线那一边,已经越来越近了,不是吗? 那一晚之后,我知道了他的住址,是在市中心那一大片湖边的一座阁楼上。十分凑巧的,在我下一个休息日的傍晚(第十七八次“路过” 湖边时^^),给我又一次撞见了他,正坐在湖边的石沿上钓鱼。 跟着他走上窄窄的楼梯,怀里象揣了只小兔子突突地跳。这些天一直在想,想他的过去,我固执地认为他有过一个爱人,尽管她早已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却从未远离。她与他的青春、他不肯回去的故乡、发生在故乡的改变了他的生活的事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要找到她,了解她,然后才能……才能怎样,我捧住了脸不肯再想。 进门环顾一圈,可以说是单身男子理想的居所,舒朗宽适,简而不陋,象他的人一样,让人见而忘俗宾至如归。布局是典型的欧洲风格,除了满架英文书当中偶尔间杂的日文封面,再没有哪里看得出主人是来自东方。生长的地方,十几二十年的光阴,早已被他抹拭得不留痕迹。 我站在那儿感慨万千地发呆,直到桶里扑喇一声鲤鱼打挺水花四溅,吓得我差点失手丢了鱼桶。狼狈地放下桶甩甩手,抬眼一看主人早已自己落了座,抄着手下巴一抬:“厨房在那边。” 以为这些天在餐馆厨房里进进出出总会得到点观察心得,谁知动起手来全不是那么回事。先是一刀没剁到鱼头,给它跳下砧板蹦得一地鱼腥;然后又打翻面粉袋扑了自己一脸白粉;再是小锅里调的奶油汁扑出来流得满地都是,终于被看不过去的主人赶出了厨房。 我就靠着门框,看着他熟练地拾掇鱼身,浸汁、灼烤,刀具锅碗就象他的画笔,在修长柔润的手指间运转翻飞。 红汁焗鱼上了桌,果然是没尝过的美味。放下刀叉,我支着下巴,期期艾艾地说,“这个月11号是我的生日,我在这里没有别的熟人,你可不可以,嗯……” “不介意早一天长大吧?” 晚上在灯前展读他那本童话集,插图中的公主从阁楼上垂下长发的悬梯。 翻过一页,几乎以为是另一张插图,前页那倚楼的美丽少女,梦中心上的少年。轻轻扯动,细白的纸笺飘离了书脊,象和风拂动画中人的发丝,从神话降落人间。 “他的眼里只有前方……” 我忽然不想再探寻下去,在拼图游戏的轮廓已浮现眼前,只差填补最后一块的时候。害怕拼出来的,会是我完全无法涉足的世界。 任纸笺从手中飘落,我向后靠上枕垫,望着早先展平了贴在床头的那张餐巾纸上的素描。 再见他的时候,我不想提起那张画。 我想起家乡的樱花季节,花雨纷飞的四月晚风,林下的小溪铺成一席浮动的花床不见潜流的水色…… 我望着他的侧影。他衬衣的颜色是淡白里泛着一抹灰蓝,溶进日落的天色,令我恍惚了远近,直想伸手触摸,好确信他真的在我的身边。 我的眼里再看不到别的,只有那一朵跃动的光焰,象山崖上的火绒花,迎风舞动,刹那芳华,只是一颗流星划过的时间。 “许的什么愿?”他收起打火机。 什么嘛,象对小孩子说教。顶多大我十岁而已。 我又问了不该问的。 “他呀……”不象回答,只是一声喟叹,轻捷得象掠过波心的白鸥。 坐上最后一班摩天轮缓缓升空,俯看夜阑人散的游乐场,脑袋里还残存着旋转木马的眩晕。 最真实的是身侧的他,风透单衣,感觉得到他的体温和脉搏,无比贴近。在升腾着的高空,隔绝了地面的尘嚣,隔绝了往昔的疑惑;在这一刻,这座城市,这片海,这个……人,我都渴望留住,再也不愿离开。 “仙道……” “早纪,” 他知道,他早就知道,一切都知道。 我很快地扬起头,大声说:“谁要回家呀,我还没玩够呢!等挣足了下一站的旅费我就走!” 到公园门口,我说你不用送我回去,我还想一个人散散步。说完立刻转身,不给他机会留我。或是,不留我。 转过街角,我开始奔跑。我在白夜熹微的天光里奔跑。在古旧的楼房暗影覆盖的石板路上,在与长街并行的运河的呜咽水声中奔跑。 他说得对。我该回家了。 第二天晚上几个在青年会新结识的美国朋友来D’Angleterre找我,我就提前下了班,跟他们去了一家挂满星条旗的酒吧。 有个同去的男孩一直盯着墙角悬挂的电视屏幕,我抬眼一看,说敢情丹麦也有黑人打篮球呀。对方好脾气地告诉我,这是在转播美国的NBA。 我开始观看生平头一场无声的职篮赛,让自己的想象追着篮球满场乱飞,直到——我想我是喝得太多了;或者是这个地方,这里是童话的故乡,我一踏入这个城市就走进了一个迷离的梦境,而今我想要挣扎甦醒却摆不脱梦的魔咒。 那一定是童话里的人,不然怎会十年都不见改变?细看时,少年秀润的眉宇已磨出铮然的棱角,水晶样的眸子却不曾染上岁月的沙尘。当白色的人影疾鸟般越过封堵的对手,凌空重扣,落地回身,发丝飘扬如猎猎旗风,直视前方的眼睛,凛冽与热切,一如定格在十七岁骄阳下的墨泽。 这一刻我的心早已飞到幽暗湖边的小楼,我爱的人,我从没有象此时这般贴近他的心。因为我的双眼正看着他所看的,胸中的激烈撞击,喉头的热流堵塞,每分每缕都在分担着他的所感。当透过镜头望进对视过、描摹过、亲吻过的眼睛,是否十年的跋涉也只是来路上的轻烟,沧海的距离消弭在手指抚上屏幕的瞬时,一切没有实现的梦想和承诺都有了完整的依托? 比赛结束时我不知道它的胜负,因为我早已醉得人事不省。 两天后我把那张画像装进信封,写上从网上查到的名字和信箱,在信封左上角填上那座湖畔的小楼。 信封滑入邮筒的刹那,倏地有些疑惑恍惚:他和他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吗?或者只是我的脱了缰的幻想?又或者,前晚的赛场上是否真有过那个人,我可曾看到过抚摸过那样的一张画,我真的认识一个名叫仙道彰的男子吗? 这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天。我将在午夜登上北上的列车,在白夜柔和的波霭中跨过海峡。 还没迈开步,突然见他转过了头。 小径上的男子一样静立如石,如画。我不知他是几时到来,赶了几千里路;恍惚觉得他一直都站在那里,这十年,都在那里。 石矶上的他已经整个放松下来,低垂了眼看着湖水。我仿佛听到低回的叹息,和着夕阳光影在微风的水面悠悠弥散。忘了时间,白夜的天光原本就是永恒。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有这样的快乐,快乐得收不住眼泪,只为那个人,为了他的全然绽放的和暖微笑,为了自己无意中参与其间的童话,有如夏日黄昏一般美丽温柔的收梢。 回到家乡,时常有人问我,白夜是什么样子。他们总以为太阳终宵不落,其实不是的。太阳的身影早已落下海平线,只有那一抹微淡的光辉,在天海间萦回不去,让人忘了夜的寒寂,一心一意地,等待黎明。 |
转自:http://my.clubhi.com/bbs/660022/10/9484.html392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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