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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备注: 自组团: 报名时收订金人民币3000.00元/人; 该团截止日期:1月14日 价格包含: 1.签证费用; 2.欧洲期间4星级酒店双人房,含美式早餐; 3.在欧洲期间,高级客车全程陪同,1名随团领队和1名中文资深导游; 4.行程中加*号景点的第一门票费用; 5.中式午晚餐(五菜一汤);行程中注明用餐自理的除外; 6.上海 --- 欧洲 --- 上海国际机票和机场税; 7.旅行社责任险。 价格不含: 1.全程小费:73欧元/人 2. 护照费; 3.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导游推荐项目及自费节目; 5.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以及黄皮书; 6.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待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收取; 7.本行程报价住宿均为2人一间房,如客人为单数而团队中又无其他客人可以拼房的我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客人收取单间房差。此团单房差3500元/人(全程)。 8.以上服务内容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行程备注: 1.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7 天前(含7 天)通知游客延期或建议拼团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客人可改期或要求全额退款。 2.以上行程(航班)仅供参考,最终确认行程以出发前行前说明会所发行程(航班)为准。如游客不参加说明会,责任自负。 3.黄金周期间游客付给旅行社定金作为保留机位的定金,游客因任何原因退团,旅行社将不予退还定金。 4.游客和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见《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 5.根据欧洲领馆的要求,为游客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有关医疗意外及紧急援助保险,游客对此无异议,保险费已追加在旅游团款中。 6.游客必须按领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完整的送签材料,如果材料系伪造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游客的材料送进领馆后,如被领馆拒签,必须支付已发生的签证费、机位定金、航空公司行政费、翻译费、保险费等费用。 8.出发前已获领馆签证,游客自行取消行程,或者结伴成行的游客如果发生因为其中的某人被拒签而其他游客也自行取消行程的情况,则必须支付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签证费、保险费、机票及酒店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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