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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的一切生活用品,不仅是实用的器具,也是对生活的装饰美化,以满足审美的需求,在长期的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精美的工艺品。 金银玉器 德钦藏族擅长金银玉器技艺。金银玉器大体分为三类: 宗教器物:法器和寺院建筑饰物。如金刚杵、手铃、手鼓、法号、“曼陀罗”、金壶、金瓶、玉碗、神灯、香炉等等。这些器物多是用纯金、纯银、玛瑙、松石、翡翠和珍珠等精心雕镂镶嵌而成。东竹林寺第七世噶达活佛是塔镶嵌有200多颗珍珠和珊瑚,纯银打制,黄金镂刻而成,精美绝伦,堪称巧夺天工。宗教器物和法器造刑,凡属壶、瓶、碗、灯、炉等,其腹部多采用圆形或球体,质拙敦厚却又有一种旋转感,体现了“通圆无碍”的宗教观念。器乐、器柄、器颈、顶盖等附属部分,多用直线和抛物线,紧束收拢,不仅典雅高洁、超尘脱俗,而且有很强烈的流动感,似飞天舞云,空灵飘荡。色彩以金黄为基座,器体用龙、凤或缠枝并莲八宝纹装饰,以象征一尘不染和吉祥如意。铃、金刚和金刚杵等法器,均有锋利的尖头,通体各种瑞兽等,金光闪烁,光耀夺目。 日用生活器具:如酒壶、酒杯、勺、筷、碗、盘等,有的是纯金、纯银,有的是以金、银、玉石镶嵌或包裹。铜制器具主要是火炉、锅、瓢、盆、壶、缸、桶箍等。在这些日用器具上,有的还雕刻有吉祥纹饰。在这些日常用品上,充分体现了功利和审美的和谐统一。 装饰品:如镯子、戒指、项链、头饰、胸饰和鼻烟壶上的装饰等。藏族金银玉器工艺技术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吐蕃时期,已出现了金银玉器行业,进行专门生产,并经常向唐皇赠献金银铜器。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为庆贺唐朝平定辽东之战胜利,吐蕃王派大臣禄东赞奉表并献金鹅,“其鹅黄金铸成,内可盛酒三斛”。唐显庆二年(公元657年),吐蕃王派遣使臣向唐皇献金城一座,“城上有狮子、象、驰马、原羝等,并有人骑。并献金瓮、金颇罗等”。可见藏族金工工艺在当时已闻名遐迩。 陶器 釉陶、红陶是德钦各地广泛使用的生活用器,如酒坛、水罐、火盆、茶壶、饼锅、药瓶等。这些陶器一般都有宽厚的把手,宽敞的壶嘴和突出的腹肚,“圆”、“满”、“稳”、“拙”是基本的造刑追求,给人以质拙、古朴和浑厚的审美感,表现出藏族人民开朗、朴实和豪爽的精神风貌。釉陶和釉色有黑、黄、绿、棕等,热烈而奔放。红陶土的花纹大都是几何形图案,简约、明快,富有象征性,表现幸福吉祥的意愿。线条粗直,纹样刻度不深,甚至隐约可见。 木制品 藏桌、藏柜:一般放在萨垫(坐席)的前面,其高低是根据萨垫高低设计的,比较低矮。藏桌呈正方形,柜式,三面或两面封严,一面或两面有扇门,内放杯盘碗盏果品等物。桌面无伸展的外檐。四只立柱和四个立面的横竖木骨凸出,屏板内凹。藏柜多为长方形,平头式,高度及于成人胸部。一般是成双结对地连排成套,立于屋内迎门的壁前。藏柜也是木制骨凸出,屏板内凹,多数在屏板上还镶嵌正方形木格,组成一幅幅棋格画屏。藏式桌、柜,以朱红色和金黄色涂漆木骨和方格,黑白两色勾边,金粉勾线,画屏以蓝色为背景主调,然后绘画图案纹饰。绘画图案纹饰多用红、黄、青(蓝)三原色,调以绿、紫等间色。在技法上采用骨法用笔,单线平涂,对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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