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 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 (突然想起1992年的雨巷,1992年的红双喜,1992年的男孩臂弯。那臂弯,真厚实,真温暖,真漂亮) 此时 转眼间,已经十年。 十年,其实不过是宇宙洪荒里小小一粒沙。我这边,雨水仍会不时落下,雨天里的红墙灰瓦,安静无语,雨天里的女子手里仍衔着一支烟。而遥远之外,芬兰的七月永昼来临,太阳惶惶照耀,海水涌动,没有夜,没有时间。 十年,这世界并没有怎样变化。连通信地址也没有变过。 我手中的信笺发自一个月前,信封已经皱旧,邮票也剥落了,不过这次,发信人终于对我说:“请放心,我真的,会忘记你。” 1992年 小巷窄窄,下着雨。在小巷里我披着雨衣行走。手里拿着红双喜,一只打火机。 我有理由这样放肆,因为那天我拿到大学里的录取通知书。奖励一报烟,完全理所当然。 家人都不知道我吸烟,家教森严,被通知肯定要哎骂。那天下午,我站在谁家屋檐下点亮打火机,雨下的真大,我得用手遮住火苗。终于烟点着了,深吸一口,洁白的烟在雨雾里很快消失,多像青春。 有人在背后敲窗。“喂喂,喂?” 回头,隔着毛玻璃一双大大的眼珠瞪着我,乌漆漆。我没睬他,把脸又转过去。 “喂!”这人叫。同时敲着玻璃。 我在转过头时,里面的人示意我到门口去,然后这人从门缝里递出一把钥匙。“麻烦帮我打开门啊。” 我把门打开。 这人一跳跳到我面前,像个大猴子。“给我一支烟行吗?” 我给他一支烟。 他一边吸烟一边打量我。“那哪儿的啊?怎么没有见过你啊?” “我也没见过你啊?你那儿的啊?你为什么被关起来了啊?”我学着他的腔调。 这人用袖子遮着烟,防止雨水把烟浇湿。“我女朋友锁的,臭女人真够烦的啊,她怕我去找别的女孩儿。”说玩笑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她一眼,他的衣服渐渐被雨水打湿,头发上有串水珠滑落。 我说,“你快会屋里去吧,我得走了。” “我也和你一起走。”他把烟蒂仍到地上,睬了一脚。把门重重锁上。 “凭什么啊?我又不认识你。” “走着走着不就认识了啊。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吧,她把伞拿走了。我没有伞,你雨衣这么大,我们一起披者行吗?我保证出了巷子就叫出租车,我保证啊.”他说话的样子很慢但是很焦急.脸红了额头上的青筋也暴出. 我点点头,谁叫我心情好. 我脱下雨衣,他站到我旁边来,我们每人伸出一只手撑起雨衣,“你离我近点啊,不然淋湿的。”他让我靠近他,他弯下手臂让我挎着他。 我挎着他的肩膀,他的手臂,真厚实,真温暖,真漂亮。 到了巷口他果然叫了一辆出租车,跳上车之前他把手在额头上一擦。俗气的向香港电影里阿SIR们的动作。我撇撇嘴。 一个月后 一个月后我在火车站等车b城读书。 火车站里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学生和送学生的家长。灯光很暗,又在下雨。 这时有人在我背后喊了一声,“喂!”回头,咦,这个人我认得,他是那天和我一起抽烟的男孩。 “你干吗呀,要去哪儿啊?”他说话的特点是每句话都必须带一个感叹词。 “你管我去哪儿?你呢?” “哦,我去b城,我女朋友在那儿,还有几个哥们,一起合伙做生意啊。”他身上有几个大包,看上去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突然意识到我和家长站在一起,他有点困窘,脸又红了。“那我先走了,谢谢你啊,以后在一起抽烟啊。”他肯定是感觉到最后一句失言了,所以转身的动作简直可以称为逃窜。 爸妈疑惑地看着我,我讪讪地笑了笑。 我上了车,坐在铺位上很没意思。天都黑了,外面也没有什么景色可看,玻璃上只有自己的影子。我无聊的看着自己的影子。 突然,我看到另外一张脸。“还真找到你了啊。”他笑呵呵地。“抽烟吗?”他拿出一宝红双喜。 我们在车厢与车厢的间歇里站着,随着火车有节律的晃悠,把一根烟抽完了。 “你叫什么啊?我叫韩东亮。” “我叫简蓝。” “行,那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 这时,车厢里的灯突然熄灭了,同时,火车开始减速,他的身体被惯性推向我这边,他的连里我很近,简直要贴到我的脸上来了。 一瞬间他把手撑在车厢的墙壁上,我整个人被他的双臂包围在里面,他的大眼睛盯着我。 “你真好看。”他说。 “你女朋友好看吗?”这句话真厉害,他一下子被浇醒了,打了个冷战他收回自己的手,站好自己的身体,说:“她也听好看的啊。” “你爱她吗?” “爱啊。” B城遇见 到了b城我们一起出了车站,学校的车就把我接走了。远远地我看见他走过天桥,走向地铁通道,然后泯灭于人海。我的脸很平静没有什么表情 ,但是我的心里有一把大火烘烘的烧着,令我窒息。我有点烦。 宿舍阳台一侧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个大的超市,同时有电话厅,手表行,文具店,水果铺.晚上有无证小贩卖发卡项链毛公仔,也有办假证的,也有卖二手自行车的. 住了一个月,我抽掉六包烟,其实我可以控制我自己.大学女生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我过得优雅洁白,要懂得说谢谢,对不起,不客气.要发奋用功,要学有所成.可我不是那种人,我非常地不擅长这些,我只对音乐和文学感兴趣.我相信生命是我自己的,我应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就算那是另外一些人看到会痛心疾首的生活. 我在超市里买了三条烟,扔在床头,家人给的前没有买沿这一笔开销,所以要先把烟买了,等到学费书费交不出,在打电话回家,他们不可能不给。我对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烟丝细致淡黄我都可以接受。超市里的烟质量一般有保证,外面的假的太多。 抽着烟我又一种贪恋。某一种东西不需要大脑来回忆,完全靠鼻子。当我嗅到红双喜的味道,我会想起哪个梅雨季节的小巷,那个雨衣里的臂湾,那列开往北京的火车,电光火石一瞬间压在我的脸上的鼻息。我已经记不起那个男孩的脸,但是我记得他身上的香烟味。他和我是多么的相似。 我在阳台上晒太阳,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我戴着墨镜,光着脚,把腿搁在阳台的栏杆上。房间里的女孩子都约会去了,这清净真难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好,看了一会儿书,然后开始发呆,也许这种天气最适合做的事就是发呆。 忽然我看到对面公用电话旁边有个人。隔着一条街,看不清这个人的脸,不过,从抽烟的姿势判断这个人我认识。是他!很快他电话打完了,然后双手插在裤袋里就走了。 我冲下楼去,跑到对面的马路上,这时人已不见,我飞跑到电话厅,还好没有人来打第二电话,我按下从拨键。 他打电话给谁呢?也许电话那端的人可以告诉我他在那里。 电话通了。一个女的在咆哮:“你怎么回事啊你?你不是挺有决心的吗?告诉你给我滚远点!” “我不是韩东亮,我是他朋友,你可以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吗?” “咳,真奇了,这世界上还有人要找他?好,他在学院路哪儿卖毛片,被城管的追的到处乱窜,你去找他吧!” 君本寂寞 晚上我有点失眠。想起一句话:君本寂寞谁须记,我是相思自断肠。 够矫情的,自己也笑了。 下午跑出去因为太急,我忘记穿鞋子,光脚走回来时被什么刺伤了,痛从小小的伤口传出来,闷闷的,在闷痛中我睡着了。 梦见和韩东亮在一起,在街边等公用电话,电话总是打不通,我站着脚很酸很疼,然后就发起烧来了。 第二天起来,脚部小伤口变得又红又肿,去了医院,发炎伴有伤口化脓。医生大呼小叫让我缝两针。 缝了针要休息,医生说,尤其不要做剧烈运动。辅导员特地来看我,给我放了一个星期长假。反正我又不想回家,女孩子们去上课我就在阳台听音乐。 我时常留意马路对面,留意蹲在地上卖毛片的人,他们的特征不难找:式样不同的旅行袋,一律贼头贼脑的表情,警惕性尤其高。 从那些贼头贼脑的人当中寻找着韩东亮。不过我真苯,长长的学院路我怎么就守株待兔。不过幸运的是,第三天下午我看到一个穿花衣服的青年人,这人蹲在地上卖毛片,对面那个托儿,看上去似乎就是韩东亮。 我一瘸一拐的走下楼去,刚刚过了马路城管的人就来了。一时间风起云涌,三秒钟内马路上可疑的人都走清光。在混乱中谁也没有看清谁,我往回走,叹口气。这世界,正真是人潮难渡。 可是,过马路时,有一个人回过头来。“简蓝!你不是简蓝吗!”韩东亮跑到我身边来,扶着我。“脚怎么了啊” “走路不小心踩到钉子了。”我平淡的说。 “嘿,你可真够笨的,疼吗?” “不疼,一点也不疼。” 我们在学校外面吃面条。他大口大口,看着让人心酸。我把碗里的也给他,他依然吃光。 他黑了,瘦了,头发也长长了,不过长头发适合他。配他终年不变的杂牌牛仔裤,一辈子托在外面的大衬衫,两手晃荡无比无聊简直变成废人。而我爱上了这种气质。这种可以说是非常凄楚的气质。 我其实同他没有什么区别,我们是一类人。 我是真真正正地喜欢他。 不,不,不, 我让他每天晚上五点来找我,可以请他吃面条。他说过学院这儿的面条最好吃。 他有时候很晚,那时他由地方吃饭了。不过晚了他依然在楼下喊我。我下楼,站在他对面格格笑:“九点了,你还来干吗?” “看看你啊。”他无聊的晃脑袋,然后就走了。 他在路灯下踢这石子,双手插在裤袋里。或者摇着一双长胳膊,路灯下映着他一条寂寞的影子,寂寞的快要布满青苔。我真想跑上前去吻他,吻他的脖颈,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他的眼睛。 我爱上了这个人,要多爱有多爱。 有一天,他跑过来送我一面镜子。非常漂亮的古董铜镜,一个巴掌大,有各把手,背面的图案实西厢人物。这东西显然价格不菲。 “说,怎么来的?”我正色到,并不接他手中的铜镜。 “哎呀,我去批发服装到东北卖,全卖了,挣下两千多呢,你不信我呢,你不信我?哎呀你怎么不信呢?这镜子是在文化市场买的,不贵讲价才九十,你收下吧,你请我吃那么多次饭了。” 我看着他,他额头上的青筋又暴出,我想吻他的额头。 我接过镜子,照照。镜子里映出我的脸,这张脸如此年轻,这张脸也算魅力。我抬起头,看着他,很平静的说:“韩东亮,我们在一起吧!” 他呆了一下。他傻了。老半天他的眼睛没有转动。然后喝下口啤酒,笑了,说:“简蓝,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过你得念书啊,而且我有女朋友。” “你和他造就分手了,就算没有分手你们也根本不适合,她不喜欢你,你也不爱他,你爱我!” “不不不,简蓝我不爱你。” “你真的不爱我?”我拿眼睛逼他。他先把眼睛移开了。 他低下頭,不看我。“我不爱你,你是大学生我是社会上的人,我什么也么有,我当你是好朋友啊。” 我把铜镜子甩在地上,大步走了,我又退回来,朝他背上狠狠一拳。我知道对这个男人我只能用这种暴力的方法,我得逼着他把他的爱情交给我。 这个人并没有跟上来。 一个星期以后 有人在楼下喊我。我下楼去。 我看到两个人,韩东亮,和韩东亮身边的女人。从两个人站着的姿势上看,这显然是他的女朋友。 “嗨,你好啊”她先和我打招呼。这声音我听过,这声音曾经一度在电话礼咆哮,那么凶狠那么刁蛮。这声音的主人我一点好感也没有------谁面对情敌会有好感。 她显然并不知道我和韩东亮的关系。她当我没什么了不起。她对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大家认为韩东亮就是B城街头晃荡的小混混的话,那么她的气质正好配任何这样的小混混。 不过韩东亮不同于一般的小混混,她判断失误。] 她很自在,觉得我只是个小玩意儿,没有侵略感没有威胁性。他说要请我喝酒。 我和她一起喝酒。我镇定的听他们讲话,不发一言。 最后我说:“韩东亮爱的人不是你,你离开他。” 她笑了,声音很大,大家都看着他。他说:“你问问他自己,你问他爱谁?” “我爱我女朋友。”韩东亮说,手搁在那女人的肩膀上,那女人笑笑,韩东亮的大眼珠完全倒塌。没有表情。 “真的?” “我在说一次,我爱我女朋友。” 我站起来,我高高地抬起头,我并不知道那一刻有眼泪流出了我的眼睛。我说:“我走了,你们这两只猪。” 我慢慢地走回宿舍。洗澡的时候我在连蓬头底下又哭了。我知道韩东亮在说违心的话,他怕他配不上我,他要用另一个女人把我带走。 他做出的决定真他妈愚蠢,他是一头蠢猪。 三年 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薄上签下的地址是:B城角落。1996年,我还没有手机,我留下的是一个BPCALL。 我真的不知道B城有什么好,不过坚持着留在了这里,也许这里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么按我爸妈的意思回家去,我没准都会不习惯。 人就是这点最可恶。 大学四年,我也不是一无所学。我一直跟计算机系的人学电脑,懂得一些装机和维护的技巧。当时网吧还没有普及,只有市中心的五星级宾馆旁边有几家,是给来中国的外国人上网用的。里面的陈设大体上是一溜桌子并排放着七八台电脑,主营是咖啡和茶,上网是一个副业,一个小时二十元,毕业之前我就在那里帮忙维修,因为懂得人少薪水给的很高。一个月一千五,这笔钱用来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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