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国内某城市的商家给爱佳家家居网编辑部投稿,就其在某建材市场惨淡经营和最后的不公平待遇,向爱佳家家居网投诉。爱佳家家居网现予以全文刊发,希望引起更多的关注。爱佳家家居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人于2001年11月与马王堆陶瓷建材新城招商与管理办公室签下门面租赁合同,承租了D区(新合区)2栋3-2单元(房东:李XX),面积为80.2M2的门面(位置在安居乐商贸公寓旁边),合同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30日,租金为30元/M2/月。合同约定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一年,整个市场人流量小,绝大部分经营户的生意也不好。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经营户转租、转让门面,饭店、发廊、干洗店……都可以在市场里找到踪迹。迫于压力,本人于2002年11月将门面的约30 M2租给刘XX,她开了一家“常德米粉店”。这种转租行为在近两年中,没有得到来自招商办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警告,相反,招商办每季度按时来收取了房租及管理费等。 2004年3月,门面房东李XX找到我,说合同期满后他不打算再委托招商办租赁门面,租金要涨到50元/ M2/月,刘建菊许诺租下整个门面。我找到招商管理办,要求续签合同,管理办以房东没有与他们续签为由,称暂时无法与我续签,但他们不会允许房东私自与经营户签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最后的几个月,他们会与房东沟通,并要我把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交了,这样他们才好做工作。就这样,我交齐了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并特意问了押金的事,管理办说没有任何理由扣压我1.2万元的押金。 后来我一直找招商办,要求续签合同,他们总是说要等到9月底,从没说过不把门面租给我,这时,招商办制订的门面统一定价也出来了,仍为30元/M2/月。 9月30日,也就是合同期的最后一天,管理办突然发了份通知到门面,说由于我转租门面,管理办要把门面收回另行安排,且不退还押金。 10月10日上午10:00多,门面房东李XX带着30余人,冲进门面,把我门面里的东西全部搬出,把卷闸门也换了锁。他对刘XX经营的“常德米粉店”连毫发都没动一根。就这样,我被门面房东用粗暴手段扫地出门,管理办没有一个人出面处理这事。 我是真的不明白: 1、偌大一个马王堆陶瓷建材市场,转租门面的行为难道只我一家,到市场里随意转转就会发现不是。 2、转租是2002年11月发生的事情,将近两年的时间,每季度按时收取费用的市场管理办能说他不知道吗? 3、门面是由招商办统一招商管理的,我的合同也是与他们签的,房东有什么不满,应该是找管理办协商,是谁赋予他这种权利用这种粗暴手段赶我出门?为什么有了纠纷来处理的不是市场管理办,而是房东?如果市场管理办如此不作为,三年以前何必承诺它是统一招商管理,为什么不要我们这些经营户直接跟房东签协议? 4、我愿意在同等条件下承租门面,甚至他还有什么要求,只要不是非常过份,我都表示接受,所有的费用我也都交了,他凭哪一条不让我优先承租门面? 5、市场管理办今天能够纵容李建龙粗暴赶我出门,明天被赶出门的不知要轮到哪一位?在这里经营哪有安全感可言? 投入自己多年的心血和积蓄,本以为熬过了三年新市场培育期的我能够开创一番事业,如此的经营环境和市场方的如此作为,让我深深寒心,我也为仍在这个市场经营的同胞的明天感到担忧。 相关关键词: 操作: 作者:
责任编辑:
westnet 相关新闻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