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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上海七宝老街的耻辱 |
| 2009-02-04cncn.com |
年初七( 下午1点多,一家人走累了,想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吃完了就准备回家。随意走进一家饭店,点了吃的,一共73元。收单的是一个16、17岁的男孩,我们给了他103元。过了几分钟我们点的东西他端上来了,可零钱他却没有还给我们,我提醒了他一下,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30元零钱已经还给我妈了。我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是我听错了,又问了他一遍,小孩的回答依然是已经还钱给我妈了。我叫来了老板,他先问了小孩,得到小孩肯定的答复后,非常强硬的回答:我儿子是学生,他从不说谎,他说给了,就一定是给了。我说,我们5个人在一起,前后不过几分钟时间,小孩要是还钱给任何一个人,我们都会看见,再说大过年的一家五口出来玩,会为这30元钱冤枉一小孩?但老板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儿子从不说谎。我把男孩叫来再次问他钱到底给过没有?他看看我,侧过脸坚持说:给了。争执了有好几分钟,我准备再吵下去,我父亲说话了:算了,我们不缺这30元钱。看我还准备吵下去,一家人把我拉出去了,到了门口,被冷风一吹,我火气降了一些,吵下去一定有结果吗?再吵下去就不是30元钱的问题了。回来的车上,我想了一下现在的结果未尝不是最好的结果,我现在的损失是一肚子气和30元钱,再发展下去会会怎样,当时情况下30元钱本身已经是次要了,其他的因素占了主导。 退一步海阔天空! 肚子里的气总得消一消,取得平衡嘛。我贴出这家店的地址:过蒲汇塘桥、右转、对面第二家,店名很好听:北国之村,南西街11号。老板是东北人黑黑的、4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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