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世博会个人票购票须知的公告
景点 2010/3/18 14:47: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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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世博会个人票购票须知的公告

1.购票提示

上海世博会个人票的购票人和持票人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购票须知,以及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下称“组织者”) 发布的有关上海世博会门票(下称“门票”)的相关规定。

2.票种

2.1 上海世博会个人票分为指定日票和平日票:指定日票可在票面指定日期当日或任一平日入园参观;平日票仅可在平日入园参观。

2.2 上海世博会举办日期为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共184天:其中指定日17天,即2010年5月1日-5月3日、10月1日-10月7日、10月25日-10月31日;指定日以外的举办日期为平日,共167天。

2.3 指定日票分指定日普通票和指定日优惠票两种。平日票分平日普通票、平日优惠票、3次票、7次票和夜票五种。门票适用规则和门票价格由组织者另行公布。

2.4 指定日优惠票和平日优惠票的适用对象需凭相关有效证件购票和入园,具体规则由组织者另行公布。

2.5入园时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儿童免票。

3.销售渠道

3.1 购票人应在上海世博会门票指定销售渠道购买门票,包括在网点购票,或通过网站和电话等方式订购。

3.2 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购票人还可通过上海世博会园区现场售票点进行购票。

3.3 夜票仅限在上海世博会园区现场售票点购买。

3.4有关上海世博会门票指定销售渠道的具体信息由组织者另行公布。未通过本条所述指定销售渠道购买门票的,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购票人自行承担。

4.购票

购票人应在购票后核对所购门票的票种和所付票款,并有权索要与购票金额一致的发票。

5.门票保管

购票人和持票人应妥善保管门票。组织者不为门票的丢失、被盗、破损或毁坏提供任何补偿。

6.门票退换

6.1 除本条另有规定外,门票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6.2 由于组织者的原因取消举办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将按门票在指定销售渠道销售的实际价格凭票退还票款。

6.3 因门票损坏无法入园参观的,持票人可在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持票至上海世博会园区现场的票务处理点申请换票,经验证真实有效后可予调换,具体办法由组织者另行公布。

7.持票人义务

持票人应仔细阅读门票背面的注意事项,并遵守组织者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8.其他

8.1组织者将以票务公告的方式发布票务相关信息。公众可以登录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www.expo2010.cn),或拨打世博服务热线(+86-21-962010)咨询票务信息。

8.2 除组织者另有规定外,上海世博会园区内的展示、活动等不另行收费。

8.3 组织者有权对本购票须知进行解释和修订,修订后的购票须知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世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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