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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欧洲十二国游记之七:德国、荷兰 |
2008-01-17 sina.com.cn |
(教堂内的金棺1990年拍) 在教堂前我们看到,有人在地上作画,画面很大,足有20多平米大,我看画得很好,四角上都放着盛硬币的小碗,原来是要小钱的。还有一个老头,穿着整齐,戴着帽子,站在石头上纹丝不动,在冒充塑像,前边也放着盛钱的小碗。右边有整队的儿童在搞歌舞表演,更有意思的是有人钻到大布袋里,挖两个小洞露着眼睛,在布袋里跳舞。教堂内外游人如潮。1990年我曾经来过科隆大教堂,也照过几个照片,一直珍藏着(现在翻拍几张帖在本文中)。现在故地重游倍感亲切,科隆大教堂还是老样子。不过上次没看见要小钱的。 我们在教堂的右前方的商店里买了几块德国高科技产品——钢肥皂。 下午乘车去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寸土寸金,有六分之一的土地是填海造成的。河里还有水上人家的船屋,据说一套船屋竟卖到40万欧圆。在大街上看到市民窗上边的屋墙上都有一个挂钩,据说是吊运家具用的。因为当地是以门口大小计税的,为了少交税就建小门,家具就从窗口吊进来。导游戏说,中国人更聪明,在阿姆斯特丹建房子干脆不留门,从窗子挑进去,要收税——“没门”。我们游览市容,在国家博物馆门前照相,博物馆前有条小河,小河两岸绿树成荫,红楼白窗,格外鲜艳,河中游船轻轻荡漾,相互映衬景色迷人。我们去桥头照相,忽听背后咚、咚两声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彪形大汉被一辆小青年骑的自行车撞倒,那大汉没做声,慢慢爬起来,那自行车晃了两晃没倒继续向前冲去。原来阿姆斯特丹街上有专用的自行车道,当地规矩,如果行人占了自行车道,被撞了白撞,撞坏了自行车,则由被撞者赔偿。看来人家的交通规则是鼓励发展自行车的,结果是汽车让人,自行车撞人。 (阿姆斯特丹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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