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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三轮车规范行驶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

  日期 :2020-07-11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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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针对电动三轮车的行驶以及法律适用特向贵部委作如下请示: 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否可以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如若允许,是否需要取得相应许可(例如:牌照)?驾驶人是否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例如:驾驶证)?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是否可以运输货物?电动三轮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还是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电动三轮车法律适用方面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面对诸多疑惑,特向贵部委请示,望贵部委能够在百忙之中予以回复为盼!
专业回答
您好,《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中明确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您所述车辆若不符合该《规定》内要求,则不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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