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网
网站首页 火车 汽车 机票 公交 地铁 酒店 旅游 景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头部广告--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经营范围注明事项

经营范围注明事项

  日期 :2020-07-12  来源 :   浏览 :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问题内容
集装箱车辆运输危险品集装箱,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只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不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可以吗?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若该集装箱车辆仅运输危险货物,则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只需注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若该集装箱车辆除运输危险货物,还运输普通货物的话,则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除需注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外,还需注明“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标签: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
继续阅读下方的相关内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尾部广告--手机版)
这里是一个公告文字,可以去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首页底部文字--修改!
京ICP1234567-2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