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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区域、起讫点问题

  日期 :2020-07-08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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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对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区域、起讫点问题的解释
专业回答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有效信息不足,本栏目无法给予详尽的答复。
  出租汽车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请参照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被许可人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内容。具体可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同时,《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十条也规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您可以向所在地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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