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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速费涨价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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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以4轴车为例:计重收费时超15吨货车为5类车收费标准是1.4元/公里,即满载收费标准1.4/公里,新标准后,2018年前的高速公路1.65/公里,18年后的高速为2.05/公里。 6轴车为例:计重时收费标准同上1.4元/公里,即满载1.4元/公里,新标准后,18年前的高速公路2.2元/公里,18年后的高速公路为2.75元/公里。 满载运输下明显是上涨了,并非下降10%,其他省份也有类似情况,希望能够细心核查督促落实中央政策,将工作落到实处。
专业回答
您好,取消省界收费站前,山东省高速公路对货车采用计重收费模式。其中2018年前通车的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2018年后新开通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
  货车计重收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的路段为例,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含10吨)的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0吨(含40吨)的按基本费率递减至0.05元/吨公里计收,40吨至49吨(含49吨)的按0.05元/吨公里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按5吨计收。六轴货车满载为49吨,按照取消省界收费站前的计费规则计算,对应收费标准为2.45元/公里(49*0.05);取消省界收费站后,新的六轴货车轴型收费标准为2.2元/公里,实施差异化收费(99折优惠)后,实收标准为2.18元/公里。新的实收标准较之前的满载状态收费标准下降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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