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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关注下高速收费问题

  日期 :2020-07-10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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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请合理收费化,一直改革,还来改去把4.2这种轻型蓝牌货车捧上天了,原先一个劲的查超载,逼的我们换车,现在可好,4.2啦10吨高速费也是0.45一公里,到底怎么想的,能不能切合实际的调查一下现在的这种4.2蓝牌货车,当初交警严查4.2货车,现在又把这种车型直接扶持了,我们这些2轴黄牌货车空车高速1块,拉个1.2吨也是1块,高速还怎么走,现在放空都走不起高速,不是说的给我们卡车司机减轻负担,减轻压力么?还让我们怎么活,有多少货可以让我们满载,现在货运市场4.2已经称霸天下了,能不能切合实际的了解一下货运市场,真的很请求重新给我们2轴黄牌一个合理收费,
专业回答
您好,我国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了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高速公路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实施按车(轴)型收取车辆通行费,其中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的二轴货车为1类,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的二轴货车为2类。
  4.2米蓝牌货车的最大总质量限值为4.5吨,拉10吨货物属于严重违法超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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